第十四章 心有灵犀

第十四章 心有灵犀

龙卿教授刚上完课回来,沈瑞星走进去说明了来意。

他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加上很欣赏沈瑞星,二话没说就把请柬拿给了他。

“刚巧,那天我有学术研究去国外,你和你们班那几个去吧,顺便给我带份礼物过去。”

红色的请柬拿在手中沉甸甸的,他抬眸看了看笑的和蔼的龙教授,问道:“教授都不问问我,要请柬什么用吗?”

“年轻人嘛,爱热闹,听说萧家小姐多才多艺呢。”

龙教授给了沈瑞星一个“我什么都明

白”的眼神,把沈瑞星逗笑了,合着教授以为他是冲着萧家的大小姐去的。

仔细想想,也对啊,他的确是为了萧家大小姐去的,是要去的。

回到宿舍把请柬随意搁在了桌子上,对铺刘鑫源就凑了过去,瞧了请柬一眼,“呀呀呀”的大叫了起来。

“好你个老沈,竟然让小龙给你开小灶。”

“啥啊?”

周围也凑了过去,看了一遍后果断过去抱住沈瑞星,使出浑身解数道:“瑞星,好兄弟,带我走一趟不?”

“我也去。”

原本爬上床梯的沈瑞星硬是被宿舍几个兄弟拽了下来,看着一个个豺狼似虎的眼神,点了点头。

龙教授就是这个意思,自己更不会自己拿着这个请柬到场啦。

“太棒了,老沈,你的早餐我包了。”

“衣服我洗。”

……

突然感觉自己的地位上升了好几个档次,看来这个请柬用处还真大。

一个傍晚操场上,沈瑞星和沐琪不期而遇,可能因为上一次事情的困扰,她的精神并不是很好。

这种人沈瑞星不想搭理,远远看见她就脚下换了方向,但沐琪看见他的时候还是追了上来。

“为什么这么对我?难道我们连朋友都不能做了吗?”

“朋友?”

沈瑞星嗤笑道,纠缠不休的人最好的对待方式就是无需客气,这是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

“你我什么时候是朋友了?”

周围他们已经到了,朝着他挥了挥手。沈瑞星目不斜视的走了过去,没有管身后的沐琪会怎么样。

刘鑫源会唇语,他拍着球走了过来,问道:“哇,对待人家姑娘,还是一个漂亮姑娘是不是有些过分啊?”

其实平时的沈瑞星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待人也是比较和善的。之前追他的女生他也会客气的拒绝,不至于撕破脸皮。可是这一次,没办法,但凡涉及到听雨的,沈瑞星绝对不是以前的沈瑞星。

“打球。”

最后一眼,沐琪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眼了,她转身看着那个和兄弟们挥汗如雨的男生,这几天,林林总总的,她已经知道了那个叫听雨的女孩对他而言意味着什么,是自己错的太离谱了,可是感情上的事情又岂是轻易控制住的。

中场休息,沈瑞星还在栏前运球,三步上篮的动作帅气利落,落地后他随性的拢了一把头发,嘴角带着笑意追逐着篮球。

“不是我说啊,”孔昊擦着头发走过去,“看老沈的样子,我要是个女的我也追他。”

“男的怎么了,你行你上啊。”

周围仰头喝了口水笑着打趣他。

“滚粗。”

两个人打闹起来,刘鑫源面带忧色,忍不住感慨道:“你说万一我姑娘看上这么一个男的,要受多少委屈啊。”

孔昊和周围相视一眼,开口唱了起来,“我们不一样,全宿舍就你有对象……”

虽然兄弟几个都知道沈瑞星喜欢人家听雨,但是吧,这中间还有一层窗户纸它没点破,所以宿舍四个大老爷们只有刘鑫源,大二开学没几天,勾搭上了一个大一的学妹。

孔昊过去把毛巾放下,余光瞥见了某个人包上的手机,屏幕上跳动的两个字,就让他笑靥如花。

“沈骑士啊,快点,听公主召唤。”

沈瑞星停下看着孔昊的方向,手机上的名字是他自己存的,也就几个兄弟知道。

谁说跟公主在一起的就一定是王子,他这个骑士那必须来一次逆袭。

三步并两步的走过去,拿过手机忍不住扬起了嘴角。

“喂。”

身后三个人整齐的抹脖子动作,哎呦喂,沈瑞星那声“喂”,还真是能溺出水来。

看着夕阳下的那道身影,周围摸着下巴说道:“纳闷了,听雨在这种宠溺下就没有发现一点蛛丝马迹吗?”

刘鑫源耸了耸肩帮附和道:“事实证明,的确如此。整个王都大学都知道,调香专业的听雨是个人才,老天实在公平的,给了她那么好的艺术细胞和嗅觉,竟让她在感情的事情上如此迟钝。”

最后是孔昊总结,“我们可怜的老沈啊。”

“我没有灵感了。”

可能那天越来越近了,听雨越发不在状态。就算自己等过了九年,但这一天真的来了,还是有些忐忑不安。

“我在北院室外操场,你过来吧。”

他或许能想到听雨是怎么了,有一句话是“近乡情更怯”,那么听雨呢,是近人吧,只不过怯的是恨。

因为调香的原因,听雨一直喜欢穿浅色的衣服,一件淡蓝色的外套,里面是纯白色的半截袖。

沈瑞星知道了听雨过来就在场下等着她了,看到她的身影朝她招了招手。

听雨走过去将路上顺便买的矿泉水递给他,看着他那群有些亢奋的舍友,问道:“怎么,有篮球比赛吗?”

事出必有因,只不过听雨不明白罢了。他看过去,视线刚好与周围的对上,前者把手放在嘴边咳了咳,果然下一秒孔昊装无辜的把球砸在了周围身上。

再然后,他们打的更激烈了。

有些事情急不得,尤其是听雨,沈瑞星知道她所有的事,在感情上面他期待的是来日方长。

“可能要到运动会了吧。”

这个解释足够,听雨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托着下巴说道:“陆浅浅那个家伙背着我给我报了趣味运动会的名字,一本正经的找借口说是为了增强我的体质。”

“趣味运动会?”

沈瑞星扭瓶盖的手一顿,眸子闪着微光落在她的身上。

“是啊,好像是撕名牌。”

知情不报,看来陆浅浅是因为那一顿饭怨上自己了。她不惹听雨,但“欺负”起自己来还是绰绰有余的。

“嗯,我也报了。”

他话音刚落,听雨歪头有些匪夷所思的看向他,就他整天的运动风,还需要参加什么趣味运动会。

“我是班长嘛,可不就要有冲在前面的精神。”

“也是。”

听雨低头看着自己碰着的双脚,叹了口气,“后天你要怎么去啊?”

担心是必然的,说实话,让她一个人面对她是害怕的,如果没有了沈瑞星在身边,她不知道自己能走多远。

“我有我的办法,”沈瑞星的手按了按听雨的脑袋,“放心好了,我不会让你一个人的。”

“沈瑞星,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

俏皮的眨了眨眼,看着双手放在膝盖上笑的自信的男生,这是沈瑞星,陪自己走过九年的沈瑞星呢。

“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还蛔虫,自己有那么差劲吗?

“干嘛生气,那也是一个形象的比喻嘛。那心有灵犀总可以了吧,嗯?”

“凑合。”

听雨努了努嘴,在嘴上的较量她可不是辩论社副社长沈瑞星的对手。

在听雨收回自己的目光时,沈瑞星的嘴角上扬的弧度深了几分,“心有灵犀”,他太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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