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英姿飒爽的女警,自然就是凌薇,她来春风街派出所之后,一刻钟都没休息,立刻投入了工作。
就在这两天,凌薇走访了社区居委会,还有街上的积极分子,发出去几十张写了姓名和手机号的警民联系卡。
并让她们发现异常情况,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打电话报告,随叫随到!
不过大妈们对她的个人问题更感兴趣,这姑娘条子正,长得俊,还是国家公务员,绝对是儿媳妇的最佳人选。
于是凌薇不断接到大妈的电话,邀请喝茶聊天。可是在旁边,还坐着一个眼冒绿光,紧盯着她不放的男青年,让凌薇差点抓狂。
今晚总算有了正事,报警电话说,在街心公园发现一个神经病。凌薇顿时精神抖擞,第一时间骑上派出所里的自行车,飞奔赶到。
为防止对方警觉,凌薇让大妈们先撤退,将身形隐藏在暗处,眯着眼睛仔细观察。
此时林羽鸿正在消化吸收今天的顿悟,处于天人两忘的境界,压根没发现旁边有人偷、窥。
一幕幕画面从脑海中浮现,在心头流转,让他产生一种若有若无的感觉。似乎只要把握住某种契机,就能够突破暗劲期,到达新的境界!
看到林羽鸿上身赤果果,下面光着脚丫子,时而挥舞大刀,时而抓耳挠腮,时而抱头冥思苦想的样子。凌薇认定:“绝对是神经病没错了!”
对付这种有暴力倾向的神经病,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拥而上,十几个壮汉全体扑上去,用叠罗汉战术将他制服。
可凌薇怕时间拖得太长,这家伙会搞出不可收拾的状况,毕竟神经病人的世界,常人难以理解,所以她决定冒次险!
凌薇从腰间取下电棒拿在手中,身子微躬,迈着轻盈的步伐,无声无息向公园靠近。
不一会,凌薇到林羽鸿的背后,打开电棒保险,屏住呼吸等待时机,因为心情高度紧张,掌心渗出了一层细汗。
“就是现在!”
乘对方又一次停止动作,低头思索的空当,凌薇足尖轻点,整个人飞跃而起,就像一头猎食的母豹子,向林羽鸿直扑过去!
当凌薇飞升到空中的时候,突然心头猛地一震,女生敏锐的第六感发生作用,她察觉到了危机的降临。
在这一瞬间,凌薇仿佛穿越时空,来到一片殊死搏杀的战场。耳边充满了哀嚎和嘶吼,小琼鼻中甚至闻到了血腥的气息。
就在此时,前方那人猛地转过身来,在凌薇的眼前,出现了一对鲜红色的眸子,仿佛是两团火焰在燃烧!
冷如冰雪的刀光扑面而来,凌薇顿时觉得寒意彻骨,仿佛整个身子都被冻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
就在凌薇芳心大乱,自以为必死无疑的时候,那令人窒息的杀气,却突然间消失无踪。一双强有力的臂膀将她的腰肢搂住,整个身子陷落在一个充满阳刚气息的怀抱中。
林羽鸿刚才突破在即,可就在这十万火急的关头,却察觉到一丝危险临近。多年的训练和经历,让他产生了本能反应,杀意顿起。
幸好林羽鸿修为精湛,及时收手,避免了摧花惨剧的发生,可是那突破的契机,也随之消失了。
将从天而降的美人揽入怀中之后,定睛一看,立刻转怒为喜,两眼放光。
凌薇惊魂未定,脸上泛着淡淡的红晕,倍添三分俏丽。
此时的凌薇,身上穿着单薄的警用衬衣,打着女式领带。在领带夹上,还有一个鲜艳的国徽,正在熠熠闪光!
肃穆与动感,传统和妩媚,在凌薇身上完美融合。林羽鸿一眼望过去,目光就再也离不开,被牢牢地吸引住。
凌薇回过神来,脸上立刻露出惊喜的神色:“咦,高手,怎么是你!”
林羽鸿轻笑一声:“警花妹,这么晚了,还在抓坏人啊?”
凌薇正想答话,身子一动,手掌却触碰到了对方健硕的胸肌。猛地想起来,自己还被他抱着,小脸立刻绯红一片。
纤腰一挺,从林羽鸿的怀里跳了起来,连连倒退几步,这才稳定心神。可在她的掌心,似乎还存有炽热的温度,让她浑身一阵阵火烫。
凌薇上下打量着林羽鸿,好奇地问:“你这个造型是……”
林羽鸿将长刀随意扛上肩头,一甩头发:“正如你所说,我是一个高手,高手嘛,自然要有自己的风格。”
“可……裸、奔是犯法的。”
“哈哈哈,其实我在开玩笑,只是突然心中有所感悟,所以就出来找灵感。”
“哦——”凌薇恍然大悟,接着小心翼翼地问:“我不会打扰你了吧?”
林羽鸿苦笑几声,摆了摆手:“算了,缘来缘去,一切自有定数。你不必自责,以后多请我吃几顿饭就行。”
说到这忽然想起来:“你的伤势好了没有?来,让我给你检查一下身体。”
一边说,一边探出爪子,向早已观察了许久的部位抓去。
凌薇连忙后退,下意识地双手护胸,想到前天在光天化日之下,那羞人的一幕,脸蛋立刻变成了熟透的红柿子。
“不用,我早就没事了。”
林羽鸿不依不饶地凑近,出手如电,一把抓住凌薇纤细的手腕,将三根手指搭上她的脉门。
微闭双眼,悉心感应一番:“嗯——的确已经痊愈。”
凌薇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只是把脉啊?我还以为是……”
林羽鸿眨眨眼睛,调笑道:“你以为是什么呀?”
凌薇飞快地抽回手掌,结结巴巴地说:“没……没什么,我回去值班了,再见!”
回头跑了几步,这才突然想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警民联系卡,转身塞到林羽鸿的手中,带着一抹羞意道:“有空打给我。”
说完之后,俏警花以百米赛跑的速度,来到自行车前,骑上去之后飞快地逃了。
林羽鸿还在向她的背影挥手:“警花妹,后会有期啊!”
忽然从不远处,传来一个腔调古怪的声音:“啧啧啧,没想到你还挺厉害的,居然泡到了小警花,不错哦!”
林羽鸿喜孜孜地回头:“月姐,莫非你在吃醋?”
秦霜月白了一眼,将手中新买的衣服鞋子丢过去,没好气地说道。
“当年在花旗国留学的时候,不知多少金毛帅哥,混血帅哥,阿拉伯王子想讨好我,本大小姐连正眼都不瞧他们,会为了你吃醋?哈哈,真是笑话!”
今天一大早出发,去秦家打了两场架,在草地上晒了半天太阳,到现在已经饿得咕咕叫。当林羽鸿穿戴完毕之后,两人决定去夜市吃点东西,把肚子填饱。
身为世家千金的秦霜月,从没逛过这种底层的夜市,她一脸好奇地东张西望,随手抓起玻璃制成的所谓玛瑙翡翠,看得津津有味,没一会就买了大把。
林羽鸿摇头叹气:“土豪富二代的品味,真是让人搞不懂。”
选了一家看起来比较整洁的烧烤铺子,点了土豆、螺丝、鲫鱼、扇贝、海带等等一大堆。
老板一看大主顾来了,强烈建议道:“尝尝我这儿的羊肉串,百分百是撒了羊肉粉的五花肉,绝没有死猫死耗子,质量保证!”
秦霜月听得“呃——”一声,手掌紧紧捂住小嘴,感觉胃里一片翻江倒海。
好心的老板连忙推荐:“原来这位美女是有了,恭喜恭喜,那一定得尝尝我的杂碎汤,肝脑肠心,外加羊蛋,全都有,营养充分,还能提高娃娃的智力哦——”
秦霜月顿时俏脸飞红,又羞又恼地说:“谁有了,别胡说八道!”
林羽鸿心里笑开了花,向老板摆摆手,让他赶紧动手干活,别再火上浇油。
在秦霜月的眼中,这里的就餐环境恶劣到极点。喧闹的人群,呛人的油烟,滑腻的桌椅,还有来历不明的原材料,都让她屡次有暴走的倾向。
林羽鸿二话不说,先扛来一桶扎啤,倒满两个巨大的玻璃杯,嘻嘻笑道:“告诉你一个秘诀,连干三杯之后,一切都会好起来!”
说着把杯子塞到秦霜月的手里,用力一碰,杯中溢出乳白色的泡沫,豪气万千道:“干!”
一仰头,“咕咚咕咚”,将杯子喝了个底朝天。
秦霜月将信将疑地把杯子送到嘴边,轻轻抿了一口,立刻皱起眉头:“这什么啤酒呀,一股怪味,不会是假的吧!”
林羽鸿坏笑着,伸手将杯底向上一托,“哗啦——”整杯啤酒就像水库泄洪,一起涌了出来。
一半洒到衣服上,一半涌进了口鼻,差点把秦大小姐呛半死。
“咳咳咳——”秦霜月被灌得满脸通红,弯腰咳了好半天,这才缓过劲来。立刻抄起桌上的一次性筷子,像拿着宝剑一样,恶狠狠地捅向林羽鸿。
“坏小子,竟敢整蛊我!”
林羽鸿身形微摆,轻松自如地躲避着秦霜月的攻击,还有闲情又倒了一杯酒,仰头灌下去。
“大小姐,味道真的不错,不信你试试。”
发了一通脾气之后,秦霜月看着面前的杯子,把心一横,端起来“咕咚咕咚”几声,把剩下的啤酒喝下去,感觉好像……还行。
“再来!”
随着第二杯、第三杯进了肚子,秦霜月忽然脑海一空。似乎嘈杂的人声,正渐渐远去,呛人的油烟也没有了,留下的,只有辛辣的羊肉气息,和扑鼻的孜然香味。
双眼迷蒙、脸颊酡红一片的秦霜月,在夜色中有另一种妩媚,让林羽鸿看得目不转睛。
秦霜月使劲挥舞着筷子:“切,坏小子,看什么看,小心我戳瞎你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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