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今天最倒霉的事情,就是再次遇到靳百川。
我叫简妍,是一个婚纱店的小店员,靳百川是我的前男友,也是我现在的顾客。
“简妍,把昨天公司送来的那套梦恋奇迹最新款,拿出来给沈小姐试试。”
伴随着经理的喊声,我从店面的里间走出来,看到对面的两个人,有些不可置信。
他们似乎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我,所以也有点惊讶,双方对望了几分钟,谁都没有说话。
沈薇薇首先反应过来,对我露出最标准完美的微笑:“简妍,好久不见。”
确实好久不见,在这三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太多的事。
让我从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变成一个朝九晚五的打工妹,而曾经一无所有的穷小子,现在却衣冠楚楚地站在我的面前。
唯一不变的,大概只有沈薇薇吧。
她还和以前一样,看起来温柔贤淑,会对所有人微笑,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是一副处变不惊的态度。
我愣了片刻,才僵硬着脸,向他们打招呼:“嗯,好久不见。”
不等他们作出回答,低下头,逃跑一样,回库房去拿经理指定的那套婚纱。
冰蚕材质,蕾丝锁边,优美的花纹上,有细碎的水晶点缀,后方的裙摆像是倾泻而下的瀑布,确实很适合沈薇薇。
沈薇薇穿在身上,对着镜子左右打量,不一会儿,才转头看向靳百川,吐了吐舌头,向他撒娇一般:“挺好看的,不过我不太喜欢蕾丝,因为穿起来像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
我们经理是一个很会说话的人,见此,立即抓住机会,竭力地夸赞她:“沈小姐,您的皮肤很白,锁骨也很好看,这套婚纱非常适合您,再说了,那些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也没您保养的那么好啊。”
沈薇薇又对着镜子看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摇了摇头,走进试衣间,准备把它换下来。
我和沈薇薇,从刚刚学会走路就已经认识,二十多年的时间,很清楚她的脾气。
看起来很温柔,好像特别能采纳别人的意见,其实并不是那样,她一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且看准目标,又快又狠地去达成。
在没遇到靳百川之前,我和沈薇薇还是好朋友,出去吃饭时,名义上菜单在我手上,但每次都是由她来定,即便我偶尔提出不同的意见,她也会反驳一大堆,说什么不安全不养生之类的,来坚持自己的选择,就连看个电影,都要跟我分析辩论半天。
所以每次,明明所有的事情都是她来决定,但却给人一种她很尊敬我们,很忍让我们的感觉。
我是一个对什么都无所谓的人,所以很多事情,都会依从她的意见,直到遇见靳百川。
那时候我们还在上学,沈薇薇喜欢靳百川,这是全校都知道的秘密,但靳百川的女朋友却是我,这也是全校都知道的事实,她曾经找过我,让我退出,但我没有答应,因为在我看来,爱情不可分享,更不可分割,那也是我印象中最深的一次,和沈薇薇产生了分歧。
当然,沈小姐从来不是那样轻言放弃的人,那时候年轻,无所畏惧,想要得到什么,不择一切手段也要达成,闹过许多让双方都丢人的事情,但她终究还是成功了,终于达成了自己的心愿,你看就像现在,在靳百川面前试穿婚纱的人,是她却不是我。
经理跟随沈薇薇去换衣服,我只能留在外面照看客人,发现靳百川一直在看我,就背过身,低下头装作收拾东西。
透过面前的穿衣镜,我才敢偷偷地打量着他,靳百川现在变了很多,不仅容貌,连气质也明显不太一样了。
以前我们俩恋爱的时候,他就像个愣头愣脑的傻小子,虽然顶着学生会主席的头衔,能力在各方面也能得到老师的肯定,但那时的眉宇间,还能看出来些许的青涩,有时我惹他不高兴,他还会跟我赌气,摆出一副‘生人勿进’的表情,等着我去哄他,逗他开心。
现在,穿着一身西装,头发剪短了一些,坐在那里,周围只让人感受到沉稳的气息,有些压抑。
我想,他再也不会那样肆无忌惮地笑,再也不会宠溺而无可奈何地,去捏哪个女孩的脸吧。
想到这里,我又有些苦笑,我们两个都已经分手了,或许以前我太胡闹了,所以才连累他跟着一起折腾,现在这样也挺好,又有钱又有势,身边还有沈薇薇这样的大美人相伴,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多少人都羡慕不来的事情。
我正想着,没注意到靳百川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我身后,轻轻问了一句:“这些年,你还好吗?”
我曾无数次地想过,再次遇到靳百川,会是什么样的场景。
是骂他无情,还是打他一巴掌,然后歇斯底里地让他滚蛋。
但是现在,我什么都没有做,还很平静地在收拾东西,对于他的问候,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我还好吗?
这个问题,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大学念到一半辍学,带着变成植物人的母亲,和正在上学的妹妹离开从小长大的地方。
这几年,我是怎么过来的,我自己其实也记不清了,因为每天都在睡眠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度过,所有走过的痕迹感觉都很模糊,印象中,我遇到过很多人,他们有好的,也有坏的,也做过很多工作,当过销售员,跟过班车,就连小区楼下的那个饭馆,我也在里面刷盘子过。
遇到最坏的情况,两块钱买的葱油饼,从早上吃到中午,觉得最幸福的事,就是嚼着又冷又硬的葱油饼时,能有一碗热汤喝。
担心房租,担心妹妹的学费,担心妈妈的医药费,这些东西,在三年前,我从来没有预想过。
我笑了笑,嗯了一声:“还不错。”
时间,真是很好的东西,它能让人学会收敛锋芒,隐藏伤痛,还记得三年前的这时候,愤怒的我冲进靳百川实习的办公室,砸了他的电脑,用一块玻璃划伤了他的手,那时候我想和他同归于尽,但现在,我很庆幸自己没有那样做。
那些仇恨和愤怒,已经来不及想,我还有家人需要照顾,而那些辛酸和痛苦,我也说不出口,因为即使说了,他也不会感同身受。
靳百川默了片刻,也嗯了一声:“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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