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离别

第二十一章 离别

真理就像手中的沙粒,越想握紧,它却越是会从指缝中溜走。可当把手松开,沙粒落到地上的时候,所有细碎的真实反而会了然于目。

我想起了前些日子听到的这段广播,当时大和尚也在车里。飞头降一旦练成就会无法消灭,我们就越想尽快打死丝罗瓶,真是糊涂啊糊涂。

丝罗瓶更加狂暴了,木桩一次次的崩断,在地上堆起了厚厚的木渣。保发急眼了,跪在地上用手抱住了笼门,由于离的太近,他吸进几口毒烟,大吐了几口。保发的嘴里不断的骂骂咧咧,想以此给自己鼓劲,除了双臂力度不减死死的抱着笼门,他的骂声越来越小,眨眼的速度也越来越慢,眼皮子越来越沉。

“择群你去民房,把那东西的身体装到车上,只管不停的开,没接到电话就不要停下,快去。”为了防止毒烟入体,我把仅有的八卦雷敕符贴到了口、鼻、耳三处,替下了保发。

我闭上了双眼,把头埋在了双臂之中,紧紧的抱住笼门。还有一个多小时就到破晓了,只要不让丝罗瓶身首合一,到时候它就会化成一滩脓水,根本不需要把它打死。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给择群争取时间,拜托让我撑到那个时候吧。

我不敢睁开眼睛,因为我怕看到任何的凶险后,自己都会生出逃跑的念头。一二三四五……,我就这样一直在心里默数着,不让耳朵可以听到任何危险的信号。

一千五百五十五,一千五百五十六……,他们几个怎么样了,怎么还没轮到我?我还是跑吧,我压根就没有什么侠肝义胆,况且在这种情况下逃了,没有人会怪我。

数到多少了,我可不想从头再数一次。被重物击打和被肠子扫过脸庞的感觉告诉我,我的兄弟们同样在坚持着,因为我相信他们绝对不会让我第一个倒下。

手上露出的皮肤,不知道被什么打开了,阵阵的刺痛。此时,我感觉自己是被关在笼子里的那个,不见天日。

曾经北漂的日子,也让我有着同样的感觉。那时生活窘迫接不到活,为了坚持梦想就得先活着,没得选只能去做苦力。最难过的一次,冬天去给一家公司盖仓库。冬天的地面冻的比钻石还硬,我却要用镐去刨一个近2米的深壕。一镐下去,溅起来的泥土把露在外面的皮肤划的全是口子,一天下来伤痕累累,不过这还不是最痛苦的。晚上的时候发现手上的棉线手套摘不下来了,因为手被冻裂了,渗出的血把皮肤和手套粘在一起了,只好用温水把手上的血痂泡开,然后在一点点的撕下手套。我住的地方是间7平方米的简陋平房,月租才120,还包水电费。这件事在多年后我跟人提起的时候,别人都不相信,北京怎么会有这么便宜的地方。7平米啊,屋里只能放下一张床,睁开眼睛只有四面墙。长期居住在这种环境,会让人感觉到非常压抑,我的精神时常处于崩溃边缘。是逃?还是面对?我坚持不下去了,每一分钟都在挣扎,我讨厌这样的感觉。我对自己说:不错了,7平米呢!住这连蹲监狱的感觉都能体会到,同样在北京我却比别人能多玩一景点,这样的体验消费才120,太特么超值了。

“晓虎,醒醒晓虎。”

“小友,撒手吧小友。”

“我…我不能…不能撒手,不能……”

“好好好,不撒手不撒手,那你睁眼看看总行了吧。”是道爷的声音,我是在做梦,还是陷入了幻觉。

一只手从我的脑后,来到了面颊,感觉那么的温暖。睁开眼睛,天都大亮了,我到底是坚持了多久!身后的王娜披着几件大衣,抱着我为我取暖。

“那东西呢,其他人呢?”我现在都无法确定自己是在人世,还在阴间。

“人都在车里歇着呢,那东西就在你眼前。”眼前的狗笼里没有丝罗瓶,只有液体干固在地面的痕迹。

“还不撒手,纯心占人家姑娘便宜是不是?”听到老道的话,王娜不好意思的站起身,把大衣都披在了我身上。

“去你大爷的,谁占便宜了,我手麻了动不了。哎哎,别走啊,哎!多抱会儿,我兴许能好的快点,哎……”

能源和保发两个伤号一车,群众兄弟和一条伤狗在另一车。瞟了一眼车里包得跟粽子一样的四儿,我的心里不是个滋味。人们生活在和平年代,从未经历过真正的考验,更没经历过战争。Onenightin沈阳,让我深深体会到了这种残酷。人在危急时刻,根本就顾及不到别人,四儿是条狗,如果昨晚是我们的朋友、亲人,在生死存亡的关头,我们又会做怎样取舍呢?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所谓的亲友,会因为利益,甚至因为面子就会和自己反目,更不要说同甘共苦,可四儿却始终没有离开。

我跟群众兄弟打了个招呼,俩人便跟我来到另外一辆车前。

“保发你感觉怎么样?”保发并没像想象中那样虚弱。

“没事,就是有点恶心。哥我怕!”

“怕啥,有大师和道爷在,肯定没事。”

“唉!我的身体我清楚,恐怕以后……”大家看到保发这样刚要安慰。“再也不想吃溜肥肠了,哈哈!”

臭小子,臭小子,大家对保发一顿拳打脚踢。

“大师,你怎么会赶来?”

能源:“还不是内牛鼻子,知道自己本事不济,叫招待所的人联系俺过来帮忙。”

老道:“谁本事不济,谁找人叫你过来帮忙,扯淡。”

能源:“恁这小子是想恩将仇报啊。”

老道:“少扯啊,别说我没叫你来,就算叫你来了,我这也不叫恩将仇报,顶多叫卸磨杀驴。”

老道如果叫人帮忙,应该也会叫杨宝泉来吧,如果要找大和尚帮忙,直接找就好了,为什么还找招待所的人费二遍事呢?是我想多了吗,我的疑虑被大和尚的一句话岔开了。

“这佛眼本来是给恁除夺舍用的,可现在保发这情况,先给他带着吧。到时候毛病好了,记着还俺就中了。”大和尚拿出了唯一没有损坏的佛珠。佛珠是椭圆形的,像玉又像石头,黑色的珠体,只有中间是白色的圆点,确实像人的眼球。

吸入的毒魂烟的人,身体上不会有太大变化,但魂魄会受到侵蚀,最后魂魄离体化为恶鬼。大和尚说佛眼内含法力,带在身上就如同被高僧日夜用佛法度厄,可以解除毒魂烟的侵蚀。

“俺受了内伤,功力大损,这辈子怕是也恢复不了多少了。不然就恁俩闹的这点小毛病,根本就不叫个事儿。”

大和尚的元气本来就没恢复,又硬是把毒魂烟吸入体内,靠法力化解,结果弄成这样。修者不易,要费多大的精力和时间才能得到一点点的成果啊,同为修者的老道在一旁连连的感叹。

老道同样耗费了不少,不过假以时日就可以恢复,可惜几天内没办法给保发医治。保发马上就要结束休假回去了,老道要守着我无法同去,大和尚的佛眼刚好是雪中送炭。

后备箱里的无头尸体,成了一滩浓液,还有一身行头,择众抱着四儿,让它闻了闻,和白江的衣物比对之后得出结论,至少衣服是同一个人穿过的。

至此,整件事情画上了句号,所有线索已断,希望一切只是如此。

有太多的疑问没办法证实:孙正说的先生是不是白江,如果是他,那他为什么会给自己打电话;先生既然可以利用孙正来找孩子,那会不会同样也找了别的人呢;我们在找的那个阿赞,又是谁呢……

事情远远没有结束,只是诡厄的开始!

人的事都办完了,还有个鬼需要安排,孙可可。我又要骗人了,严格的来说是骗鬼。我告诉可可能源能治她哥哥的病,让她跟能源回去日夜听经。小丫头一听能给哥哥治病,蹦蹦跳跳开心的不行。她哪里知道,那度她的经文会让她进入轮回,再也见不到哥哥。人家只是想和哥哥欢聚一堂,又不在乎是否可以重新做人,我们为什么偏偏要管闲事,这么做到底是对是错呢?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说一些善意的谎言来给他人自我认为好的结果。比如现在的父母,为子女安排好了人生旅途中的每一步,看似为子女着想,可这一切真的是孩子们想要的吗?这样的行为,人们是不是该偶尔去反思一下呢?

几天后,除了已经辞行的大和尚,众人齐聚。在某KTV,临别前的さようならParty。

我和王娜、择众、方若琪先到了地方。保发和择群心肠热,说是要给老道买身衣服,免得让KTV的服务员看了笑话。

“进来进来,别不好意思,让大伙看看。”房门一开,就见保发一个劲的往里拽着一只胳膊。

“哎呀,羞臊死贫道了。”老道都进屋了,还用双手遮着脸。

嚯……!银发飘然垂鬓间,风衣型男尽眼前。老道没梳发髻,直直的长发披散着,看样子是去发廊做过营养,白色的风衣特有派头,脸上的褶子也不呈菊花状了,是那么的有岁月感。活脱一副甘道夫的形象。

大伙众星捧月般的让老道落了座,便一同举杯。刚喝完,保发这小子就使坏,把麦克给老道一递。“道爷,来一首。”

老道左一句不行,右一句不可,就像是被大少爷逼迫的丫鬟,紧缩着身子,娇羞欲滴,单手掩面,绯红了脸颊。群众兄弟也跟着起哄,王娜和方若琪在一旁乐不可支。最终,还是靠我的一句“葫芦”,让老道放弃了向命运抵抗。

老道的一首《江湖行》,让大家发出了阵阵惊叹,这厮看来不是丫鬟,至少得是名楼的头牌,唱的不赖。

这是一首老歌,八九十年代红极一时,很多年轻的朋友可能闻所未闻。讲的是关于梦想,乡村的年轻人在城里打拼,不知道爷是否想借歌词表达他无奈误入脂粉,却努力工作追求梦想的情怀。

清晨出现在大道边,黄昏又消失在汽车站。

看着那些忙碌的人们,我不知他们要不要指引。

见过许多我这样的年轻人,走啊走啊停下来那么伤心。

这个曾是他们想要改变的世界,成了他们不可缺的一部分。

每座山每条水的每个路上,有时哭有时笑的每个地方。

人们聚在心爱的每个城市,牛也肥花也香的每个村庄。

好,好……,赞誉声一浪高过一浪。

保发:“道爷唱的太好了,唱出了像我介种身在异乡,出外打拼人群的心声,我差点没忍住把钢镚扔出去。”

保发窜到着每个人都要唱,择群就在旁边起哄架秧子。王娜并不扭捏,一连唱了几首经典老歌,歌声优美绕梁三日。

保发:“娜姐唱的好。不过介全是老歌,介有点暴露你年龄啊娜姐!”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大家都稍微有些醉了,这时方若琪把我拉到门口。

“杨哥,我要回家了。”

“那我送你。”

“我是要回老家了。我想好了,不会在这行做下去了。回老家找个普通工作,好好陪陪父母。”

人生不是只有名和利,还有生活,知难而退也不失为好的选择。我并没多说,把方若琪送上出租车后,回到了包房。

群众哥俩正共持一麦,唱的不亦乐乎。保发和老道玩着骰子,俩人互有胜负。

“把女朋友送走了?”我在挨着门口的圆墩上坐下,喝了口啤酒,点了根烟,王娜坐了过来。

“普通朋友而已,要回老家了寒暄几句。怎么?”

“哦没事。喝酒。”

过了一会,群众兄弟也告辞了,本来还挺热闹的包间,一下变得冷清了不少。

最近的日子过的着实热闹,不经意间多了很多朋友。我以为自己更习惯独自一人,也不需要朋友。可现在我才发现一直想要得到的东西,却被自己深埋心底。

王娜的电话响了,跑去门外接。老道要吐被保发掺出去了。屋里就剩我一人儿了。那种该死的孤独感再次由然而生。一个接一个的离开,让我想起了毕业时的场景。

拿起麦克,我嚎了一首毕业文艺汇演时唱过的歌《拜拜》,是原创。

再望一眼那熟悉的屋檐

再弹一次那脆弱的琴弦

不停的想永恒还是瞬间

紧闭双眼,挽留从前

再说一遍那欺骗的诺言

再吻一次你性感的香肩

不去考虑天堂还是深渊

瞪大双眼,勇往直前

Bye-ByeBeautiful

Bye-ByeRockandroll

Bye-ByeBeautiful

Bye-ByeRockandroll

我们都喝多了,在告别之后,我和老道也不知道是谁扶谁回的家。

头疼,头疼的要命。我没有因为这次宿醉而发誓要戒酒,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日子,喝酒反而成了我的一种寄托。

喝多了胃疼,不喝多心疼。喝多了想吐,不喝多想哭。

第二天早晨,老道还没醒,鼾声如雷。我渴的要命,干脆跑到洗手间,对着水龙头一通猛灌,背后的八卦雷敕符掉了下来。又严重了吗,我开始感到害怕,思绪无法平静,不知道将来、明天、下一分、下一秒该做什么!

少时狂,自命不凡气方刚。

发渐苍,风云未起心已慌。

血气凉,豪情壮志惧担当。

首难昂,低头不知路何方?

在感慨的时候,突然,我的左手僵直,无法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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