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石中剑

第七章 石中剑

相比大型的冒险公会,沙克镇这个袖珍到不行的小公会也不是一点优点都没有。至少王城亚历山大的冒险公会不提供食宿,而这个集餐饮和交接任务于一身的小公会则五脏俱全。也就是说,主角他们不单单解决了今天晚上的肚子问题,还有就是是否需要露宿街头的悬念。尽管这里的休息条件不一定会很好,但是相比起要去周围残垣断壁一样的建筑群中投宿,显然还是要好出很多的。所以,几个人也就第一次有心情在晚餐之后闲聊一阵子。

“还有足够的房间,晚上不需要担心了。”罗杰一边剔着牙一边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只不过就在上面,环境很差劲。”

刚刚他跟着侍女劳伦斯一起,去看了一下这个冒险公会提供的客房。当然了,在看过之后,他在听到可以在这里居住而不需要寻找投宿地方的兴奋就消失无踪了。

“行了,想想好的方面,至少在吃过饭之后有了一个休息的时间。”莫笑笑的说。说完,环视了一下冒险公会周围,那些三三两两说着话的佣兵们。眉头皱了一下,“罗杰,上面的房间有很多吗?足够在场的所有人都能住得下?”

其实,莫这个问题提的有些白痴,因为在进来之前他就知道了这个冒险公会不过只是一个二层的建筑。也就是说,居住的客房只有一层,而面积也不会超过现在这里的一层。那么,周围还有十个往上的佣兵们,怎么可能全部都住得下呢。而莫之所以会问这个白痴的问题,就是因为这些佣兵们显然都吃过饭了,那却迟迟都没有离开,这不是很不对劲吗?

“如果挤一挤的话应该没问题。”罗杰答非所问,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问题的核心。依旧嚼着一根牙签的他,正在满意的消化着刚刚吃下的两磅牛肉,才顾不得那么多。“你们吃的那么少,晚上不会饿吗?”

“不会。”沙加匆匆答了一句,然后话题就扭到了圣的身上,“平常话最多的那个人,今天怎么千年不遇的沉默了?”

说话的时候呢,针对的感觉还是存在,并且很浓。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反正沙加就是横竖看不惯现在面前这个懒散少年。记得在前面的时候,自己对他似乎还生出了那么一点点的好感。现在想想,自己真是多余,为什么要去尝试着接纳他?

而作为沙加针对的目标,圣这一次并没有跟沙加唱反调。很少见的,他竟然无视了沙加的挑衅,目光始终都聚焦在面前的任务选单上面:“我不该花掉刚刚那三枚金币的。”三枚金币,指的当然只能是接下这个A级任务的三枚金币了。

金币,在这片神奇的大陆上面同样有着很神奇的价值。按照上个月的市价统计来计算的话,一枚金币的价值相当于二十支劣质前膛火枪,十柄不菲的冷兵器,五匹精英级别的战马,两个双马位的马车,一头中等品级的战兽。放在经济社会里面,一金币的价值同样不小,可以买到一千千克的大白菜,五百千克的马铃薯,二百五十千克的芋头,二百千克的香菇,一百千克的牛肉,五十千克的大马哈鱼。简而言之,一金币足够一个中等家庭半个月的开销了。

“呵,当然了。前面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不是所有人都能完成接下的任务的。”第一次的,沙加在争斗中占到了上风,所以她有足够的理由趾高气扬一下。

“你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吧?”罗杰依旧跟不上别人的步调。

“我说有就有,不要打岔。”沙加没有理会罗杰,挑衅的目光依旧看着表情渐渐凝重的圣。这个少年,这个一开口总能让她无言以对的少年,现在一言不发的样子让沙加在喜悦之余,多少感觉到了一些无趣,或者还有一点点的心疼吧。当然沙加无论如何也不会承认最后我们得出的这个结论。“喂,完不成就算了嘛,你一个贵族,还在乎那三枚金币?”

尽管话说的有点不好听,但是其中确实包含那么一些关切。

“不,我说浪费的原因不是这个。完成,是肯定没有问题的,不过完成了之后,我完全可以凭借这个任务当上国王的啊。”果然,独自黯然伤神不是圣的作风,一开口他的欠扁就立刻表露无疑了。

这边的沙加,听到圣的回答之后翻了个白眼,自己自作多情什么,还去担心他?这个迟钝的家伙,如果能受伤才有鬼,更别提为自己受伤了。不过,为什么会想到为自己受伤?这难道是一个牧师经常会考虑的问题?显然不是,但现在的沙加没心情去注意到这一点。

圣呢,也没理会沙加的白眼,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你们看,这个任务是关于石中剑的。很简单,只需要找到石中剑就可以了,不限时间,报酬是二十金币。还给出了一张地图,上面是关于石中剑可能存在的几个地点的推测。当然了,最有说服力的还是在迷失之城里面。而这些画叉的地方,都是各个流派的学者们关于迷失之城的推论。”

“为什么说,你完成了这个任务,就能当上国王?”沙加还是无法理解圣的思维,或者干脆说她一点都不了解石中剑的历史。

“因为,这样吧,我给你讲一下石中剑的故事好了……”

石中剑,原名维西之守护,是矮人和精灵两个种族合力铸造的一柄据说能够杀死巨龙的宝剑。这把剑,是当时人类的同盟,矮人和精灵为了祝贺洛丹伦帝国的成立,而送给洛丹伦帝国第一任国王亚历山大的礼物,当时也被称为国王之剑,以及荣耀和誓约之剑。所有人都相信,这把剑只属于国王。而今后发生的事情,也让他们坚定了这个想法。

在神之子亚历山大逝世以后,这把剑理所当然的流传给了他的儿子,准确的说是他的三儿子,当时的王子。据说,在亚历山大的五个儿子里面,唯一一个在儿时就对这把剑着迷的就是三王子。当然了,第二任洛丹伦的国王,也就是三王子。这还不是最促使人们相信这把剑只属于国王的关键,今后皇室的一些动荡,这把剑也做了一定程度的见证人。

不知道多少任的皇帝,大概是第六或者第七任吧,那一年皇室的争斗太乱了。四个王子,谁都认为自己是理所当然的国王,于是将洛丹伦帝国割据成四个板块,各自为政。王者之剑呢,那一年很巧不巧的就丢失了。或许是印证吧,那一年,也就是洛丹伦历1207年,是洛丹伦帝国史上最混乱的一年。

纷争了数年的岁月,大王子和小王子,以一死一伤的结果退出了王位的争夺。而剩下的二王子和三王子,也都在这几年的时间稳固了自己的力量,也就是说剩下的争夺会更为残酷。实力相当的两个人,最后只能留下一个。或许有些残忍,但这是事实。

在争斗中,某次二王子经过一个小镇,得知了这样一个消息。在小镇市场中心的一个石碑之中,插着一柄剑。无论多大力气的人,都无法将其从石头里面拔出来,于是就被称之为石中剑。听到了这个消息,二王子就像是被什么牵引着一样,不管不顾的来到了小镇的市场,当然也见到了石中剑。这个时候,二王子已经有相当一段时间没有见过王者之剑了,也就是维西之守护。但是,在他看到石中剑的瞬间,他就认定了那把就是国王之剑。当然了,拥有皇室血统的他,也很轻松的就将号称无法被拔出来的石中剑,抽了出来。

然后,二王子作为一个回归的国王,一路势如破竹,击溃了自己的兄弟,获得了王位。有人说这是二王子的努力,当然也有人说这是石中剑的魔力。但不管怎么说,都无法改写二王子是继亚历山大之后最伟大的国王这一事实,被称为圣子,他就是查理大帝。然后,伴随着查理大帝的驾鹤西归,国王之剑再一次消失无踪。有人说,这需要下一任的国王才能找到她,并且拥有她。

一长串的解释说完之后,沙加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确实,如果石中剑真的是像现在圣说的这个样子,那圣就完全可以仰仗自己找到石中剑这一事实,当上洛丹伦帝国的国王。一定会有相当一部分的居民,会认为石中剑是一个国王是否合格的审核。虽然有些离奇,不过更奇怪的是,一个最初获得石中剑的国王,一个首先找到石中剑的国王,他们两个都是洛丹伦帝国最伟大的国王。至于那些继承了或者没有继承到石中剑的国王,则都要碌碌无为一些。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到石中剑的价值,比方说罗杰。在圣花了五分钟讲解石中剑的历史之后,他最注意的问题竟然是这个:“等等,你说的国王,难道是洛丹伦帝国的国王吗?”

“……”

“算了,担心这些有的没的干什么。”圣在纠结了一会之后,很释然的放开了。将任务单对折了一下,放到背包里面。虽然对他来说三金币确实不算一笔天文数字,不然的话也不会那么草率的就用掉来接任务了,不过怎么说也不是一笔小钱,所以即便他也要肉疼一下。当然了,这个在沙加眼中记吃不记打的家伙,肉疼也是那么一瞬间的问题,很快就过去了,“对了,莫刚刚说的问题,似乎我也注意到了。”

“嗯?什么问题?”跟不上节奏的人,我不想再点名了。

“想想看,这群佣兵们都聚在这里,没有一个离开,我想不单单是为了打发时间的吧。”

“那就是说,他们留在这里有什么目的?”

“准确来说,委托应该更贴切一些。”

“委托?”

仔细看一下的话,确实,这些三三两两坐着喝酒聊天打屁的佣兵们,虽然净说些有的没的话,目光也时不时的移到主角这伙人身上。但是,显然这些人都是一副打发时间的样子,不然这些刀口舔血的佣兵们怎么会相处的这么融洽。这还只是一方面,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能够让他们把注意力从金钱和女人上移开的,也就只有委托了。

事实上,圣推测的没错,这些佣兵之所有没有离开的原因,就是他们接到的委托。到底是什么委托,很快我们就会知道。而且,这个委托还很不巧的将主角一行人拉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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