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后,清晨。
苏歌虚弱的睁开双眼,世界依旧一片漆黑。
方剑锋让医生为苏歌打了一针强镇剂,足可以维持一上午的行动,这样,她才会……
“歌儿,今天我带你去秘密花园……”他在她耳边说,轻轻柔柔。
听到这个,她微笑,泪珠悄悄的滑落。
林荫路上,一切显得如此宁静。
他推着轮椅,她因幸福而开心大笑。
没有光明的瞳眸,睁得好大好大。
轮子静悄悄行进,青草地被微风吹拂的微微摆动。
“到了……”她说。
她很清楚,她感受得到这份熟悉的牵绊。
啪……
抬起胳膊,虚弱的。她失败了。内心轻笑,现在连这份气力都没有。
好像有种外力托起了因无力而失败的臂膀,方剑锋微笑着。
她幸福的微笑,慢慢张开五指,指尖纤瘦,惨白。她要感受到这里的每一寸气息。
“樱……花树……”那,是她所独爱的。
方剑锋推着幸福的她而默默流泪。
盛开的樱花树下,她的脸上挂满幸福。此刻,她是如此感激他的所做一切。
微风吹拂欲要飘落的花瓣。一双细致修长的手接住了一朵,抿紧双唇,悄悄迈进她的周围。身上的蓝色T恤整洁如新,衣角被风吹的轻轻飘摇。眉宇间,噬心的伤痛。
她仰起头,迎着风,享受温存。浑然不觉。惨白的脖颈锁骨处,蓝色海鸥里的石头发出深幽幸福的光。
她今世平凡、普通,生病,令她更加难看,皮肤没有任何血色,本有一头黑玉般秀发皆因动几次手术而略显嘈杂。
他不在意。只是心,在渐渐抽紧,沧桑、憔悴。
上帝给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他不相信眼前所看到的,这不是现实。
“……歌妮雅……”
轻轻的,他呼唤,唤着梦里的记忆。
微怔……
她轻笑,这是白天,出现的是幻觉。
他不可能会在这里,一定是听错了,他早已被她伤害走了啊。
“……歌妮雅……,你太自私”他无法相信,这就是所要面对的现实,而这一切,来的有些,沉重。
静悄悄的,一滴泪眼滑落面颊。没错,他确实在这。
她轻笑。
“斯德雷耀……这是……我伤害你……所得到的报应……”
樱花花瓣无声飘落,被忽略的角落,方剑锋留下背影,忧伤。
“为什么,为什么,你为什么这么自私?”雷耀怒吼,双手控制不住的环抱住她,大声的,近乎绝望的在她耳边痛诉。
“你是坏蛋,我苦苦寻找了你十八年,而结局会是如此惨痛,我不要。”他几近绝望“早知会是这样,我宁愿……这辈子都没有找到你……”
她静静的听着。身体没有任何气力,只有任他痛斥。
她笑,没心没肺。
“既然会死……我宁愿……见不到你,……可是……你还是努力的……找到了我……我感觉……好幸福……我喜欢海鸥……还有你……斯德雷耀……我的爱人……你要答应我……下辈子……还苦苦的……寻找我……”
“不,不要,我不要……求求你,歌妮雅……歌妮雅……求求你……”
肩上的,她的头沉重的毫无气力,身体,渐渐滑落,滑落……
草坪边,樱花正在盛开,酷热的阳光透过晶莹娇嫩的花瓣斜斜映照在微湿的青草地上。
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阳光灿烂如万千道金丝。这里距教学楼很远,静的只有树叶的轻响。
脖颈锁骨处,蓝色海鸥无声的滑落……
…………………
“歌妮雅,亲爱的,这是我去市集的摊位上买来的项链”
蓝色海鸥自由的遨游,里面的石头泛着幸福的光芒……
她幸福的转过身,让他把项链戴在她的脖颈上……
这时他忽然对她说,我宁愿与你共度凡人短暂的一天,也不愿一个人看尽这世界的沧海桑田。
……………………………
亚斯王将一根带有火势的木棍投入到小木屋的房顶上,熊熊大火,小木屋早已被之前浇灌的汽油覆盖着咆哮。
歌妮雅,我的女儿,如果你喝下这瓶忘情水,我将不计前嫌。
……………………………
···完结···
番外一,肖杰篇
我是杰斯肖,里斯欧公国的二皇子,伯爵。第二世的生命,我叫做肖杰。
这一次,我只想回忆我的第一世,让我痛苦的过往。
我清楚的记得自己是如何在那一日对歌妮雅恋恋不忘的,那种美丽,倾国说倾城胜莫愁,便是让自己无法自拔。父王在跟我说要给我介绍一个非常美的公主时,我是那么的不削一顾,天下美女我见得多到剩满一个村庄,如果非要说漂亮的话,我对美已经失去了感官的思考。
但是不能违背了父皇的命令,因为那老头子答应我,只要我娶了那位公主,那个亚斯王老顽固的国家,自然而然就会成为我的囊中之物。
没错,我是一个有野心有抱负的人。为了自己的权利,我不会介意未来的那个她是怎样的面容。所以,第二天便动身带领我的部队赶往了亚斯王的国家,求爱于那个未知的不知道模样的妻子。
那也是我第一次看到亚斯王的模样,一个土包子的打扮,不过他的国家,让我贪恋,肥沃的土壤,国民的经济增长,家家户户安居乐业,他的部队更是整装,所以,我需要这个国家来扩充我的野心,这更为我增进了要迎娶这位未来公主的信心。
还记得那日的天空出奇的阳光明媚,一丝丝的争夺的要闯进金碧辉煌的大殿内,突然殿堂正对的大门被侍从轻轻的推开,几丝耀眼的光芒照射进来,我被晃了眼睛,便急急的闭上以缓解那种疼痛,我知道,走进来的便是我未来要迎娶的公主,刚刚听到亚斯王说道了她的名字,歌妮雅。
名字,还算娴静温柔。
我揉了揉眼睛,然后听到她柔柔弱弱的声线,也算好听,便是顺便睁开眼睛看看我未来的那一位的样子,便是调整好自己的自负,藐视的看向她。
也许,也许,也许我好想做错了什么。
也许,也许,也许我好想为自己说错了什么。
也许,也许,也许我好想让自己过于自负了什么。
她的美丽,让我无法移开视线。
她那一低头的温柔娴静,娇柔妩媚,我便再也无法停止了那已经快挟制的心跳。
我为我自己的自负感到歉意,我为我那所谓的阅美无数感到无地自容。
她将是我未来的妻,我将来唯一的挚爱。
亚瑟王,他的父王,很满意我这个女婿,便是非常放心的将歌妮雅交给我,这便是展现自我的唯一机会。
在歌妮雅的面前我不停的展现着自己自信魅力的一面,以博得她的爱慕,她很少笑,这让我很无奈,再美丽的女人,笑容如果是吝啬的话,那也会成为一种缺憾,尽管这也无法减少我对她的爱慕。
直到我知道了斯德雷耀这个名字,一个小国家的公爵,一个让我这辈子最痛恨的强劲的对手。
但是,歌妮雅爱他,居然在认识我之前就选择了爱这个突然造访的陌生男人。
我不明白,我很不理解,与斯德雷耀相比,我更优秀、更有魅力,如果在治理国家这一方面,我想我是完胜的,并且,歌妮雅成为我的妻子,会尊享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并且,我也在心底发誓,这辈子只会爱这个女人,会将我的爱变成唯一送给她。
可是,当我知道他俩在一起偷偷私会时,我的愤怒达到了极点,我恨不得要一刀杀了斯德雷耀,狠狠的将我的军刀插进斯德雷耀的心脏里,恨意充斥着我的全身,整个脑海,让我无法理智。
我逼迫着亚瑟王如果不将歌妮雅嫁给我,那么两国的联盟再也不会继续,尽管亚瑟王这个老顽固也很痛恨斯德雷耀这个小国家的公爵。这一次,我便和亚瑟王共同的对付斯德雷耀的国家,让斯德雷耀知难而退,不要再对歌妮雅有任何纠缠。
在此期间让我惧怕的事情发生了,没想到斯德雷耀这家伙很有种的带着歌妮雅选择了私奔,逃避了所有的现实,以及他俩的所有亲人。
我一怒之下选择回国,不准备再踏足亚瑟王这个令人愤怒的土地,但是,让我没想到的是,亚瑟王居然痛哭流涕的挽留我,让我救救他的女儿,歌妮雅是他最深爱的妻子的唯一女儿,他不能让歌妮雅成为斯德雷耀的妻子,更不能让歌妮雅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
我想,此时,一丝丝的理智,恢复到我的大脑里,我开始寻思着接下来应该选择的道路了,以及,我起初的目的。
拿下亚瑟王这个肥沃的国家,成为这里的王。
我尽量展现着自己的怜悯之心,尽管我不屑于与亚瑟王有任何交集,也许,此刻,我已经成为了亚瑟王唯一的救命稻草。
尽管现在歌妮雅,我未来的妻子,现在不在我的身边,但是,自始自终我都很爱她,并且把你当做自己岳父,我的父亲大人。我开始对着亚瑟王诚恳的叙说着,让他真正的把我当做他的儿子,为的,便是这个国家将来的继位。
亚瑟王不停的点头,我想,他膝下无子,便是只能认我这个儿子。
传说中亚瑟王自负过大,这一生一世只爱了一个女子,那个女子便是歌妮雅的母亲,只是,这个他唯一爱的女人,只为他生了一个女儿,再无子嗣便撒手人寰了。痛失爱妻,他便发誓再不娶,所以,他才将所有的希望以及整个国家的兴旺寄望在了歌妮雅未来的夫君身上,而他所选择的最佳人选,便是我。
我对他说,我不会离开这个国家,并且会心甘情愿的为这个国家效忠,直到亚瑟王的真正信任。
自然而然的,我成为了这个国家的副手,处理着亚瑟王交给我的所有关乎于国家兴亡的机密文件。这时我才真正发现,原来这个国家,国库的经济已经完全超越了我父王的一百倍,这只是粗略计算,我想,如果让我再深入的接触的话,我想,这个国家的经济,会完全的超过所有其他国家加一起的总和。
这个发现,让我兴奋,更让我热血沸腾起来,我的血液不停奔腾,没想到这么大的一张馅饼会命运般的降落在了我杰斯肖的头上,也许这真的是命中注定,上天就安排了我杰斯肖来统治这个国家。
把这么大的财政收入情况放手的全权交给我处理,我想,亚瑟王是真正的信任我了吧。
不过,唯一让我的心痛,歌妮雅与斯德雷耀私奔已经有三个月过去了,我派去的探子还始终找不到他们的音讯,我很佩服斯德雷耀,居然可以得到歌妮雅那温柔的心。同等的,我痛恨死了斯德雷耀,居然偷走了歌妮雅的心以及全部。
我亲爱的歌妮雅,你居然可以放弃你所有的荣华富贵,居然放弃了我这个完美无缺的如意郎君,居然选择舍弃了你的唯一亲人,亚瑟王陛下,我想,真正伤心难过的人,还是亚瑟王吧。
我一面处理着逐渐让我兴奋的国家政务,一面继续派出精英探子去寻找歌妮雅的下落,我不放弃,我想,总有一天,会让我找到他俩的容身之地。
皇天不负有心人,派出的其中一个探子终于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说是在偏远的一个小村庄里,打听到有类似两人身影的不明人士居住,他们的居舍陈旧但还算温馨。
尽管探子告诉我只是类似的两人身影,但是我的心在告诉我,那就是他俩,绝对不会出任何差错。
我将这个好消息一同告知了逐渐消瘦的亚斯王,并承诺第二天出发赶往那个可疑的小村庄,然后一定会尽快将歌妮雅我的妻子带到亚斯王的身前,并再也不让离开。
我的承诺伴着我第二天出发了,我带着一匹精良的部队,为了加快步伐以及紧急时间,我为部队的每位士兵配备了国家里最精良的马驹。便是马不停蹄的没日没夜的赶往。
足足有三天三夜,我们才真正找到了那个探子报来的小村庄地址,看到眼前的一切景象,我有些动容,我非常不理解,为何歌妮雅会为了斯德雷耀的爱,而选择这种惨绝人寰的受苦。
这是我所没见过的最萧条的村庄,挨家挨户的房子都是泥土制造,有些住户的房子居然没有窗户,只是用纸张或者一些简单的东西作为遮挡,鸡鸭狗牛驴随意过街,没有人去看管,偶尔自己的良驹会踩到不明动物的排泄物,让人恶心到了极点。
看着这一切,我的愤怒达到了极点,我温柔纤弱的歌妮雅,你这是在承受着怎样的痛苦,从小衣食无忧的你,现在的你,会是变成何种模样,斯德雷耀,我要一剑杀了你。
探子带领着我们继续行进,继续找那个只有斯德雷耀和歌妮雅的泥土制造的房子,我没有想到,他俩的容身之地并不是泥土的建造,而是草屋,一个容易被雨淋、被风吹、也会容易被燃火的草木屋。
我让士兵们站在了五十米外等待,只有我一人只身前往的站在了这所目的地的屋前。
我意外的,他俩将屋舍建在了距离刚才所看到的破落的村庄的较远的距离,也许是刚才的视觉冲击比较大,现在印入眼帘的,反倒是让我觉得干净,以及,温馨了。
没错,我突然看到这个干净的院落,以及床单在院子里飘飘荡荡的悬挂,突然觉得,这才是普通夫妻的生活,很温馨。
我足足在院子前,站立了两个时辰,直到斯德雷耀和歌妮雅携手站在了我的面前。
我看到了略显消瘦的斯德雷耀,以及挂着笑容的歌妮雅,他俩始终是携着手,像一对很温馨很普通的夫妻一样,静静的看向我。
此刻,我站在这里,反倒是成为了一种讽刺,一个让人深恶痛疾的笑话,看着歌妮雅的笑容,我的心开始深深的痛苦起来。
尽管,她只是穿着一身简单的农民的衣裙。
尽管,她只是简单的挽着少了昔日光泽的金发。
尽管,平日温润细腻的肤质也染上了黝黑,不再光滑。
我整理了一下自己那此起彼伏的心情,尽量让自己的愤怒不表现出来,只是一种公事公办的态度去面对身前的两人。
我站在这里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带着你俩回去。我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让我意料之中,他俩是不同意跟随我回国的,只是,我想,也许歌妮雅是怀念着自己的父亲,亚斯王先生。电转心思了一下,我打定主意,准备用亲情牌。
歌妮雅,在我出国寻你前,亚瑟王曾跟我说过,他不再追究你与斯德雷耀的私奔罪,并且也已经同意你俩可以成为真正的夫妻,可以回国继续生活,但是只能作为普通夫妇生活在国家的土地上。其次,亚瑟王非常悲伤的叙述着自己的病情,并且身体的熬不住,已经有些摇摇欲坠了,说不准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就会撒手人寰驾鹤西游,希望歌妮雅你和斯德雷耀尽快回国探望年迈的他,因为,看不到你俩,他是肯定会死不瞑目的,不管怎样,也要了了老人的心愿。
我尽量让自己看着比较公事公办,表情是那种冷冰冰的陈诉,尽管这些话没有一件是成为事实的。
我看到了歌妮雅的泫然欲泣,也看到了斯德雷耀眼底的伤痛。我想,我的谎话已经起了决定Xing的作用。
他俩最终定下来与我回国,我自始自终都在严肃着一张脸,为他俩分配了一匹良驹,随着队伍同行,便是日日夜夜加赶速度回国。一路无话,我忍耐着心中的愤怒,让所有人都看不出我的爆发,只是冷静了一张脸,将谎话进行到底。
终于在三天三夜快马加鞭的回到了这个即将会是我的我的国家,我看着这个肥沃的土地,凯旋一般的走向那个金碧辉煌的宫殿,亚瑟王也如平日一样,端坐在大殿的王座上,看着我们。
歌妮雅是流着眼泪奔向亚瑟王身前的,斯德雷耀毕恭毕敬的站在下面,便是听到歌妮雅与亚瑟王的失声哭泣。
看着这个画面,我突然感到动容,也许,这一辈子,我也不能感受到这种亲情,无法真正的身临其境的接收了这份奢侈的情意,我的亲生父亲,那个孤傲的国王,自始自终都没有真正的拥抱过我,从没有真正的对我笑过。
整个金碧辉煌的殿堂里,充盈着无法散去的亲情情意,不过为了将谎话进行的更顺利些,我没有即刻打断,只是在等到一些设防心都失散的时候,就是此时,我才招手,早已准备好的士兵才出动到斯德雷耀的身前,然后将他抓了起来。
可是,我没有想到,斯德雷耀的战斗是如此强悍,以一敌十,居然没有将他成功抓获,我便加大士兵的数量,足足战斗了半个时辰才成功将他抓获住,将他打晕后,便是命令四名士兵将他抬到早已准备好的潮湿的地牢里。便是加强了守卫。
自始自终,歌妮雅都在我的怀里,我不能放开一根手指头,拦着她,不能让她冲下去。
我从没见过一个女人会将仇恨的目光展现的那般让人心痛,可是当歌妮雅将仇恨充斥着自己那美丽的双眸里时,她就那般看着我,久久的让我无法自拔,原来,我早已将这个女人,爱到让自己心痛的地步。
不过,她是我的妻子,她是这个国家的王后,这才是她的命。那个男人,斯德雷耀,早晚也会随风消逝的。
歌妮雅开始不再进食,不再喝水,用身体来反抗一切。我去看望她时,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与我有任何交流,我发怒掰开她的嘴巴将水倒进,看着那逐渐干裂的嘴唇,我的愤怒愈来愈烈。这种愤怒不再隐藏,我直接爆发了,我撕裂开她的衣服,直到一丝不挂。我看到了她惊恐的眼睛,以及逐渐哀求的哭泣,可是,我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以及冷静,那一日,我进了她的身体。
几乎一整夜,我无法停止。
我宁肯选择丧失了理智,也不想再沉默着冷静下来。
为了让歌妮雅真正的死心,我办了一个假死刑罚,让全国人民都看到斯德雷耀的死亡,那断裂的人头,那鲜血喷满地的滚动,让它成为所有国民的腥红,让它无法根除脑海。
当我将这个斯德雷耀的死亡消息告诉歌妮雅时,我没如期的看到惊恐以及悲伤,只是,久久的平静,让我害怕的平静。
第二日,她开始进食,进水,开始洗澡,开始说话。只是始终把我当做陌生人一般,无视。
我愤怒,我无法做到那种被人无视的态度,所以,每夜,我都撕裂她的衣服让她一丝不挂,然后尽情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她像一具冷冰冰的尸体一般,没有微笑、没有哭泣、更没有付应。
我开始挫败,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
不,我杰斯肖,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
突然有一天,歌妮雅主动跟我说了第一句话,只是那次主动,便是让我痛苦的请求,她说,是否可以让她回到那个小村庄的小草屋里一次,不需要多长时间,只希望回到那里看看,然后回国。
看着她那死灰一般的双眸,我突然心软了,便是答应了下来,只是,我的唯一要求,便是亚瑟王和我要一同前往。我想,她的父亲一同跟随的话,或许,还可以换回歌妮雅的愧疚心。
我将这件事跟亚瑟王简单的说了一下,让我奇怪了一件事,便是亚瑟王让我跟他进入了大殿上墙的另一面的密道里,他要展现给我的,便是一盒子两种颜色的一些透明的琉璃瓶子。
他自豪的向我介绍,红色液体的瓶子,是世上唯一的,而只有这里才有的忘情水。
我震惊了,没想到所有国家都在研究的药品,居然在亚瑟王的密道里,我更无法相信,亚瑟王是如何得到这种绝不可能研发出来的药品的。也许,也许,这就是上天给我的安排。
看到我眼里掩饰不下的震惊,他又自豪的介绍旁边另一种颜色,绿色液体的琉璃瓶子,便是忘情水的解药。
也许,我的目瞪口呆,才真正的让亚瑟王开心之极,只见他开心到忘乎了所以。我突然有种莫名的怪异,亚瑟王突然将这个神秘的忘情水告诉我,肯定有什么计谋。
看出了我的疑虑,亚瑟王逐渐停止了笑容,便是解释道,等到歌妮雅到了那个草木屋时,我便让她喝下这瓶红色液体,这样,她才能忘却一切的纷扰,安心的继续呆在这个国家。
我想,也许,这才是唯一的最好的办法。
歌妮雅,只有你忘记了那个深爱的人,你才会真正的走出痛苦来,也许,你也会同样的忘记我对你的残忍。
第二日我们便早早的出发了,带着同样一匹精良的马驹,只是,唯一不同的,便是准备了两辆马车,一辆是为了亚瑟王陛下,另一辆,我与歌妮雅同住。
一路上,我们依旧无话。
被困在一个狭小的马车里,歌妮雅远远的坐在马车的窗户边上,不想与我有任何接触。
好,我等,等到你喝下忘情水那刻,那时,我会将我的所有魅力展现在你的面前,让你真正的爱上我。
可是,我错了,我大错特错了,我居然小视了一个失去挚爱的女人的临终决心。
当我们到了那个所谓的草屋时,阳光是光辉灿烂的,晴空万里,几丝云朵飘飘荡荡的行走在那自由的天空中。
歌妮雅贪恋一般的伸出手摸向那个茅草屋的角角落落,不停的用鼻子嗅来嗅去,我无法理解一个破落的茅草屋如何能让她这般贪恋,是在寻找着斯德雷耀的气味吗?
这个女人,疯了。居然做出这种事。
看着她有些白痴的行径,我无法忍受,便上前阻止了她,拽着她的胳膊拉向亚瑟王的面前,等待着亚瑟王的下一步已经计划好的动作。
我命令着几名士兵将汽油倒向茅草屋的角角落落,然后将一根木棍递给了亚瑟王。
看懂了大家的行动,歌妮雅突然有些无法控制开始扭动起来,哭诉的求着自己父亲,亚瑟王陛下。千万不要将茅草屋点燃,让自己做什么都好,不要将茅草屋消失。
看着自己女儿那撕心裂肺般的恳求,作为父亲,也许会心软。可是我不是父亲,所以我提醒了亚瑟王下一步的动作。这时,亚瑟王才将木棍扔向茅草屋的房顶,歌妮雅就那般呆呆的看着这一切,也无法阻止那熊熊大火的逐渐放大。
看着已经烧了一半的大火,亚瑟王才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红色液体瓶子,递给歌妮雅。说道,歌妮雅,我的女儿,如果你喝下这瓶忘情水,我将不计前嫌。
也许,有的时候我真的做错了什么事,也许,有的时候上天给我的命运安排的如此决绝,我看到了歌妮雅微笑着的接过忘情水,扭开盖,便仰头喝下了整瓶。
一滴泪。
就那么明晃晃的自她的眼角滑落,借着熊熊的大火,更显得刺目。
她将空空如也的瓶子摔在了地上,微笑着看向亚瑟王,然后将头转向了我,那般凄美。
这一生,我只想过着平凡人的生活,可是为什么上天要给我带来这些磨难,我唯一爱的丈夫斯德雷耀已经死了,我也没有继续活下去的勇气。父王,女儿不孝,这一世不能再孝顺你了。
待她说完这些话后,所有的一切已经来不及了,她抽出早已准备好的匕首狠狠的捅向了自己的心脏。
花瓣,在逐渐凋零。
我没想到,也许,我真的做错了什么。
杰斯肖,我歌妮雅,永远不会爱你。
她拔出匕首,用力的狠狠的对我说道。
我的心,又苦又痛。
我看到了她闭上眼的那一刻微笑,她对着天空,温柔的叙说着,斯德雷耀,我的丈夫,歌妮雅终于可以去找你了。
是不是,是不是她在请求我来到这个茅草屋时就已经计划好了要选择这一步,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选择逝去自己的生命,为什么,就不能选择爱我一次,为什么,为什么就不能等到忘情水的真正药效而等待呢?为什么,为什么。
我无力的问着为什么,我再也支撑不住,跪在了歌妮雅的面前,失声痛哭着。
原来,我也会哭,原来,眼泪流出眼角会是这般无力心痛。
这个疯女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
老天,你这是在做什么,一定要让我失去挚爱才真正的认为是正确的吗?
我抱着歌妮雅的尸体,失魂落魄的回了国,将她安葬在那棵她喜欢的樱花树下的旁边。
我将这个消息告诉了斯德雷耀,然后狠狠的抽了他几记耳光,我失去了力气,不知道该怎样才能失手杀了他,不,我不能杀了他,我要让他痛苦,让他为歌妮雅的死而自责一辈子。
尽管,我知道,应该自责的是我自己。
我头一次看到一个男人哭泣是那般声嘶力竭,像要真正的哭出自己的心肝肺一样,哭的不要活一样,原来,斯德雷耀对歌妮雅的爱,已经是这种绝望了。
我擅自决定将斯德雷耀放了,失去了歌妮雅,我觉得斯德雷耀已经没有任何用了,关在这里,只会让我更悔痛。
我每日都会去歌妮雅的棺木前去抚摸上一段时间,诉说着我内心的哀愁,陈述着自己爱她的心。可是今日,我看到她的棺木前,阳光折射的缘故,我看到了有几个刚劲的刀刻小字。
“我的爱妻,请下一世,继续等我。”
看着这些小小的歪扭的字体,自己的心,突然有些恍惚了。
我不知道斯德雷耀是如何找到歌妮雅的,更不知道,也许,会有
侍卫去帮助这个看似可怜的男人。
也许,是真心相爱的两个人,即使不知道歌妮雅的棺木放在哪个位置,可就是这般魔力吧,斯德雷耀还是找到了歌妮雅的地方。
斯德雷耀,还是发现了她。
尽管我不曾知道这棵樱花树是他俩第一次相见的地方。
看着旁边的这颗,依旧迎风摇曳的绽放着悠然粉嫩的樱花树。
我拔出自己那久战沙场的佩剑,我深爱的武器,便是将它狠狠的插在了树根旁。
我对其发誓。
下一世,歌妮雅,请要与我擦肩而过,不要让我再遇见你。
这一世,我便够了。
番外二:灵灵篇
我是灵灵,真名叫贾玲,尽管我不太喜欢这个名字。
我无法忍住自己的眼泪,以及那些伤痛,为什么苏歌会离大家而去,上帝为什么会这么不公平,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拿走苏歌那善良的心灵。
雷耀和苏歌是那般的相爱啊,为什么要带走两个人的灵魂。雷耀没有死,但是,苏歌的离去已经带走了他的灵魂。
还有,方剑锋,同样一个可怜的灵魂。
嘿,一群傻瓜。
歌儿,下一世会如雷哥所说的吗?他会继续去找你去爱你的。
我可怜的锋哥啊,如果你没有去法国该有多好,也许,雷哥就不会遇到歌儿了,也许,歌儿也不会那般的结束生命。
嘿,两个可怜的男人。
……
在学校,我最讨厌别人叫我的姓,毕竟灵灵才比较好听嘛。因为我的原名,实在是太土气了。直到那个家伙的出现,他非常讨厌,一直不停的叫我贾灵,从来都不能像别人一样的叫我灵灵的小名。
他是谁?就是那个经常开车撞人的美术老师,于航那家伙。
这家伙经常戴着个鸭舌帽,看起来还蛮年轻的样子。
不过经常因为害羞而抓挠后脑头发的动作实在让人可气,不知道那个动作很让人发自内心的觉得很可爱吗?
实在是太可爱了。
都已经是大叔级别了,居然还做出小男生的害羞动作。
最主要的,咱学校那帮女生一点也不矜持,对着于航这家伙就开始双眼冒光,语言上居然还不检点,勾搭大叔干嘛?
看着可真气人。
不过,还是有丝喜欢他的吧。
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呢?可能是那次水煮鱼后,他认真的开着车,将自己送到安全的家。也许,那个时候自己就开始喜欢他了吧。
而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自己的呢?
不敢问呐,担心丢了面子。
我千想万想没有想到,在我可能也许将他放在记忆的角落里时,他居然选择了来我们学校教美术这个艺术类的科目。他的到来,致使学校的女生们沸腾了起来,尽管,只有我知道,我的血液是流淌的想要奔发出皮肤外面,我暗自窃喜着。
我想,这便是我们之间的缘分。
当他第一次来我班上课,看着同班女生不停的问着那种私密的问题,虽然,我也想要知道他的答案,但是,我还是看不得其它人欺负他,所以,我站了起来,帮他解了围。
其实,我挺喜欢与他斗嘴,这便是让我放松,以及能真正的与他多聊天多接触的机会,我又很担心,让别人看出了我的心思。
我喜欢看到他偶尔因为害羞而习惯Xing的挠头发的动作,那种含羞,让我欲罢不能,真想搂着他让他拥抱着我。
我有的时候搞不明白他的Xing格,偶尔稳重沉静,偶尔害羞内向,偶尔谈吐文雅,偶尔调侃多话。
多变的他,让我着迷。
他今年27岁,足足大了我有10岁,我很害怕,很担心他会因为这个十岁的年龄差距而放弃我这个可以爱他的机会。
尽管,他从未表现出对哪个女孩展露出爱慕的心情。
偶尔,我想,他是喜欢我的吧。
毕竟他对我调侃时与别人是不同的。
毕竟,他对着我笑时也是不太相同的。
为了要跟他在一起,我也在做着充足的准备,以后语言不再犀利,一定要温柔贤淑。
闻静和苏歌这俩二货取笑我怎么还安静了。我懒得搭理她俩,都是一群山炮。
不过,这种暧昧让我觉得有些不安全,所以,我找个机会跟苏歌说起了自己的xiǎo mì密。
苏歌其实是个很安静的萌萌呆呆的姑娘,她只是偏着头问我是否真心的,并且可要顶住了现在世俗的想法,毕竟相差十年不是一般的数字,况且我还是个高中生。
得到我很肯定很肯定的点头后,苏歌答应帮我。
那日的阳光光洁般璀璨夺目,摄得人心暖洋洋的,我的心情很纠结很纠结。
我不知道苏歌是怎么帮我的,只是今儿下午在我心惊胆战时,手机突然有条短信收进,号码我很熟悉,几乎能背诵的倒着写出来。
于航的,内容便是,放学后一起走走吧。
这条短信读来读去,也感觉不出来他到底是兴奋还是不同意的作风,有点缅怀沧桑的挫败感。
郁闷。
带着一丝丝的难掩郁闷的心情挨到了放学,夏天不错,天还晴着。
尽管已经放学了,远处也看到了三四个女同学围着他问东问西,谈天说地,好不开心。
我站在路中间,瞪着双眼,死命的看着他,看他什么时候能看到我,能找到我,能走到我身边。
身边的苍蝇真多,不照照镜子自己那模样,转来转去干什么。
好吧,我承认,我很吃醋。
不过,这家伙还真被苍蝇围着围着的笑容满面的从我眼前路过。
没错,是真的路过,完全看不见我站在路中间那傲气的盛气凌人。
这家伙是真的忘了自己发的那条短信吗?还是故意泡人?还是,发错的收信人?毕竟,短信中没写收件人是自己啊。是自己搞错了吗?
这心情,真心的失落啊。
看着这个家伙那逐渐远离的被苍蝇簇拥着的背景,心里很憋气。
算了,还是自己往回家走吧,今儿就自己一人回家,还真孤单,说不准自己的背影有多么的苍凉。
心情很低落,真心的很低落。
相差十岁的年龄,尽管自己不介意,他也会心有芥蒂的吧,毕竟,自己还是个高中生,也许,他不会和一个高中生去谈恋爱的吧。
我安慰着自己,在想着那些所谓的不可能,那些所谓的痛诉理由。
正待我胡思乱想时,兜里的手机又响了短信的声音,我激动的拿出来,这时我都被自己的举动吓了一跳。
抚了一下小心脏,镇定的打开短信阅读起来。
是于航发来的,内容便是,我在校外十字路口的南侧,你应该认识我的那辆车。
这次依旧没有收件人的名字,不过,不管了,我便死命的认定这条短信是他发给我的,也许刚才因为有苍蝇围着,他脱不开身,所以才就当做没看见我呐。
没有任何犹豫,我飞奔向那个学校前的十字路口,远远望见,便是那辆曾经坐过的白色的吉普车,嘿嘿,短信中,他没有骗人。
我的衣角会不会有些褶皱,我的袖口会不会张扬,我的裙角会不会翻飞,我的领口会不会有些显得不太得体?
头发呢?会不会有些乱啊?刚才一边跑也没注意头发的乱七八糟。
咦?我的指甲里怎么有点暗黄色的泥土,尽管不太显眼,会不会有些脏乱。
唉,鞋子的脚尖处不知道蹭在什么地方了,有一点点的刮花了。
鼻子上有点汗,还是擦一下比较好。
嘴唇会不会显得有些没有血色?比较苍白啊?
我不停的怀疑着自己,不停的在想此刻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精神面貌,突然第一次发现,自己还是很注重个人形象的。
毕竟,这次也许算作约会的对象,是他,于航啊。
不行,不可以,我一定要镇定一些。
不管什么事情都要淡定的啊。
平时的矜持呢?
以前在锋哥那么大的帅哥面前我也是很淡定的啊。
好吧,深呼吸,将丹田之气压住。
我挺起胸,抬起头,公主般的过着这条马路。
然后一步一步的莲花脚,慢慢的行走在人行斑马线上。居然车子越来越近,我的心跳越来越快。
我不能太装,我知道自己的斤两,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我不做不到。
无论我多么悠哉的悄然踱步,还是赶到了车子前。
让我意外的,于航看到我时便推开车门下了车,然后绕过车头,将副驾驶的位置的车门打开,便是等待我的靠近。
会意后我便多走快了几步,看着他有些温柔的目光及微笑。
我的心。
有些沉静了下来。
他很温柔的为我护着头,直至我安稳的坐在副驾驶上,然后他才轻轻的关上车门,绕过车头回到主驾驶位置上。
“刚才看到你站在路的中间,但是簇拥的女学生很多,我不能贸然的甩开她们直接去找你,如果按这样的任Xing的话,第二天会是一件不亚于在学校随地大小便的事件的。”
上车后的第一句话,便是对我解释。
我很感动,我明白了他的用苦良心。
尽管他最后一句的比喻有点比较没有文艺细胞。
我摆摆手,表示很理解。
他接着开动车,问我想吃什么,便是晚饭一起就餐吧。
我不知道吃什么,真的,真的没有什么美妙的食物能突然的蹦进脑海里,然后促使着我去选择,大快朵颐的那种豪爽。
我表示无所谓后,他便带着我去了一家比较安静的餐馆。
主牌菜,鱼头。
没有辛辣,没有过重的盐。只有清蒸的淡淡的味道。不过,不腥,让人觉得胃里的舒适。
好像这里的服务员和老板都认识他,点头招呼然后说着于先生。
我想,这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孩吧,出席各种地方,所认识的结交的人都很多。
忘了,他这种年龄的人,理应如此,这些都没什么的。
不知道说什么,我们选择了沉默,静静的享用着这条鱼带来的温馨。
这时一个看着像这家店的经理级别的人走到我们的餐桌前,对于航点了一下头,便是目不转睛的看向我。
所说出的话,更是让我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女朋友吗?很漂亮哦,你小子发达了。”
我本想反驳,没想到于航接下来的话更让我无地自容。
“当然漂亮,以后要叫嫂子。”
开心,害羞。
想反驳的话,也说不出口了。
说不出的那种内心充盈着的兴奋,即使是他的玩笑话,也会觉得很高兴的。
玩笑话吗?
会是吗?
还是,他所说的,是真心的。
他俩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几句调侃似的闲聊,那个人便走开了。
继续我俩的沉默。
“这条可怜的鱼头快要被你盯活了。”他突然对我说道。
我条件反射的看向他,便是印入眼里的顽皮。
这个家伙,在看自己的笑话。
我撅起嘴角,哼了一下他,“谁让你开玩笑的,一天总没正经。”
闻言他突然严肃起来,正色的看着我的眼睛,“你认为刚才我是在开玩笑?”
我被他突然严肃的口吻而怔愣住了,刚才,是真的吗?
我,我,我,我的说不出话,只是死死的直钩的看着他。
可能是久久的等不到我的回话,他对着我问着,“哦,原来你是不同意啊,看来是我自作多情了。”
没,我小声的说着。
真的没,我只是有些害怕去承认了。
我低下头,第一次,感到有些口干舌燥,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
我感受到了他的目光,深深的望着我有些羞涩的掩藏。
这顿饭吃的有些久,也许一切是我的心里作祟,也许,是我过于兴奋的冲过了头。
这顿饭吃完后,他并没有带着我坐上他的车,而是淡淡的问着我,是否可以去旁边的小公园走走。
我欣然同意,当然,我更喜欢这种刺激。
但是,他口中所谓的走走,还真是现实中的走走。
氤氲昏黄的路灯,将影子拉的有些斜长,几丝黑色的背影,重重叠叠,让人不自觉的有些呆滞愣然。
这种肩并肩的走走,其实,也很温馨,也很让人觉得幸福。
公园里的人三三两两,都是一些老年人,或者中年人一家三口结伴而行,偶尔会碰见一对几对情侣在路旁的藤椅上亲密厮磨,让人不自觉的脸红心跳。
其实,这算作我的第一次约会吧。
尽管,我还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约会。
“刚才在吃鱼的时候,你很反常。不像平时的多话。是因为这鱼不好吃吗?”
我被他突然的问句吓了一跳。
我还以为他是真的准备走走,是真的不准备有任何的交流,是真的不准备再问我什么。还是仅仅想要找个人随便的走走。
我摇了摇头。
想要继续沉默,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接下去,或者说,想要让自己变得更温柔。
我的余光看见他是看着我的,并且我听到了他的笑声。
“是不是刚才吃鱼的时候我对服务员说的话,如果不喜欢的话,我可以收回。”
“不要。”我条件反射的大声回了句嘴,这两个字喊出后,险些吓我自己一跳。
真想找个地缝转进去啊。
看着他有些想笑的嘴角,以及早已含住笑容的眼角处。
好丢脸啊,我赶紧低下了头。鸵鸟,鸵鸟,我准备成为鸵鸟。这个黑夜,请将我掩盖住吧。
“不要什么?”
天,他居然还能再次调侃我。
我撅起嘴,在心底白了一记白眼。不要什么?我能说出来吗?难道不明白我的意思吗?还是故意在调戏我。
调戏?
对,刚才他眼中嘴角满是笑意的目光。
上档了,这家伙,居然敢逗我?
我伸出左手轻轻打了他一下,算是小小的温柔的报复。
“讨厌了啦。不要什么,干嘛要问我。”
天,我居然能说出这么嗲嗲的让自己都觉得恶心的声音。
他笑了,我听见了他的笑声。
“每天早上几点出门?”他突然问我。
我愣了一下,这是问的什么?但是也没有犹豫的直接回答他了。“六点二十。”
“六点二十哦?太早了。”他突然自言自语的重复了我的话。
我看向他的侧面,他逐渐皱起的眉头。以及昏黄的路灯下忽明忽暗的菱角,真是帅气啊。
有些看呆了。
这时他突然看向我,然后像似决定什么事情一般,沉重的对我说道,“以后每天早上六点四十出门,我直接到你家门口接你。”
……虾?虾米?
“还有,午饭的时候一起用餐,可以选择去学校食堂,就像雷耀和苏歌那样一起,如果胃口不好,也可以出校门外找喜欢的餐厅。”
……这,这是几个意思?
“还有晚上放学后,担心其他的女同学找我问美术的事情,也许是美术指导,你就直接到停车场,或者是校门口的十字路口那里,就是今天集合的地点去找我。”
我依旧愣愣的。
“平时的什么节日的话,我记得有情人节、白色情人节、愚人节、圣诞节、还有那个什么清明节的,总之生日、小聚会等,我都会准备个小礼物什么的,不过,我这人对于浪漫差了一些,你喜欢什么样子的也可以提出来,我会尽量办到。”
他自己一个人,说了很多,很多。刚才好像提到了清明节。
可能是我真正的不知道该怎么回话的时候,他才停下了将要继续说的话。看着愣愣的我。
“你怎么不说话?可以提出你的建议啊,我可以受用。”
我为什么不说话呢?
我什么都没有说话。
我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看着他不停的叙述着将来每天应该发生的,或者计划的事情,我都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自己那心底兴奋中所想到的事。
他刚刚列举的所有事,是否意味着,是否真的意味着,我所想的那种事?
“你是在交代后事吗?”我毫不犹豫的说出自己的调侃,如果让我直接说出内心所想,我想,我没有那种勇气。
毕竟,我不是笨蛋,傻妞似的胡思乱想,我很讨厌。
然后,就换成了他开始愣愣的看着我。
可能是路灯的尽头快要过了,可能是公园里的人逐渐少了起来,可能逐渐蒙黑的夜晚开始降临了。
我开始看到了他有些无奈的笑容了。
“你这个丫头,真的不明白我所说的话吗?”
想明白,但是,有些胆怯的去明白了。
突然,指尖处传递过来一丝温温的,轻柔的碰触,稍后,一个手掌稳稳的握住了我的手。
我感受到了手心与手心之间所传递的怦然心动。
湿湿的,一丝丝电流从指间处缓缓行近身体的每个角落,麻麻的触感,嗓子间,突然有种难以压制的紧促呼吸,这种感觉,好奇妙。
整个手臂,已经感觉不到任何控制能力,就连双腿,也开始失去了力气。
就这样被他慢慢的,温顺的牵着。
原来,恋爱,便是这种感觉。让人不自觉的,飘飘然,仿佛置身于游荡的云朵里。
曾经拜读过某个大师级别的作者的其中一部作品,讲的都是一些初恋时男男女女之间的暧昧事,还有肌肤之亲的感觉。当时读着读着就当做一种乐呵,也很不屑于那种有肌肤之间的亲密就能产生电流的事,表示很不赞同,也觉得很荒谬,鄙人觉得那种描写简直就是凑字或者说是一种欺骗大众的荒谬言论。卖钱而已。
我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也许,此刻,我早已羞红了面颊,我用余光看向于航,他与我不同,依旧云淡风轻的看着远方。
我想我错了,此刻,我真的感受到了电流之间的汹涌暗流。原来,这种肌肤之间的亲密,一定要与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做才可以。
那便是,我喜欢他,于航,我真心的喜好。
同学们都说他是高富帅,可是在我看来,他只是拥有着一颗善良的内心,温柔的对待任何人以及身边的朋友。在我印象里,高富帅都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孤傲一世,让人觉得近不得身的那种败家子。
败家子,其实,于航他也有些吧。
花着家里的钱,不能真正的独立,随便一家吃饭的餐馆都是带着星级的,就连现在的工作都是自己父亲拿钱出面搞定,开着一辆应该算是中高档的吉普车,没事还总无所谓的撞着无辜的路人,这些列举,算是败家子吧。
可是,为什么,就觉得他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出的淡淡的忧愁。
我想,他也是不想过着这种生活吧。
曾经看过一段书上的描述,穷人有穷人的幸福开心,富人有富人的忧苦哀愁。
我想,他看向远方流露出的淡淡忧愁,便是这种富人所谓的寂寞吧。
无论他之前说着什么调戏的,或者一些决定Xing的话语,我权当做一种不现实,教科室当他用他的温暖的手掌仅仅的牵着我的手时,我才真正的明白了,真的懂了,我现在的位置。
他的女朋友,他现在是我的男朋友了。我们从此刻开始,便是一对普通的情侣。
这一晚,我便再也无法入睡。
尽管夜已经深到悄然的发现夜空中闪现的流行,一颗一颗的飘过,直到人们选择继续将手指放入裤子口袋,认真的闭着双眼,开始许那些算作少女般的愿望吧。
突然发现,其实自己依旧是少女,同样做着少女般的梦,也依然照做着所有的动作,许下了幸福的愿望。
兴奋到无法入眠所带来的后果便是第二日清晨的黑眼圈,和无法停止的哈欠连天。
困啊。
睁不开眼。
昨晚他说要我在六点四十出门,我有些忐忑,是否这一切属实,还是昨晚自己做了一个比较少女怀Chun的美梦。
当我悄悄的看向小区门外时,停着很多的吉普车,可是,没有一辆是他的,我想我是失望了。
因为,突然感觉到了,那种心脏的失衡,有种想哭的冲动。
我抬腕看了一下手表,六点四十了,我没有迟到。
鼻子酸酸的,真的很想哭啊,心里苦苦的。
这时感受到了裤袋里的手机震动,我有些兴奋,也许是他给我来的短信。
丫头,多等五分钟,十字路口有肇事的,耽误了些时间。
读了短信的内容,突然感觉,这个男人,我没有爱错。
原来,昨天的自己,并没有做着少女怀Chun的美梦。而是,这一切都是真真实实的发生的。
他简单的小誓言,他所列举的情侣之间应该做的浪漫的事,我的心,没来由的,被幸福充盈着。
尽管我们相差十年,这十年,又能怎样。
为了他,我会拼命的成长。
尽管他是败家子,尽管他无所事事,我觉得,我可以努力,成为一名成年人,成为一个女强人,成为一个可以为他挣很多钱很多钱供他花销的女人。
无论怎样,我们最后走在了一起,不再分离。
这一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心知相连。
番外三:于航篇
这一两年,好像发生了很多事,认识了好多人,也离开了好多人。
有的人的离开是因为选择了自己的家庭,将来的事业,甚至是选择了不再交我这个朋友,这些人的离开,也许,对我根本造成不了任何的触动,因为,那些年轻时所交的朋友,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的短时间寂寞。
我对自己说,因为,我的心并不痛。
直到那个女孩的真正离开,才让我真正的尝到了失去灵魂,失去开心的,失去心脏的痛苦。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当时是因为我又一次不小心撞到唐嫣时,我已经数不清到底自己创造了这种伤害有多少次,是不是太随意了,我总是会撞到一些路人甲来充盈着自己的错误。
当时,苏歌正站在雷耀的身边,两只惊恐的大眼睛蒲扇的依靠在雷耀的身边,那是雷耀给我的感觉,稳重,踏实,责任心。
他俩站在一起,让我不自觉的联想到了一个词语。
般配。
印入脑海里的,便是这个不怎么诗情画意的形容。
雷耀很让人宽心,有时我都觉得,在他的面前,我反倒是像个孩子似的常犯错误。
而他,不停的展现着个人的魅力,这个魅力的男人,便是日后与我成为了好的朋友,可以一起喝酒聊天的朋友。
只是后来,我才真正的感受到了,一个男孩深爱女孩的无尽悲伤。
苏歌最终是离开了,舍弃了所有牵挂着,深爱着她的人。这个倔强的女孩啊,为何要选择这种方式离开,难道都不是她自己的一些作为吗?还是,早早的就想逃避。
其实,我有个藏在心底的秘密。
我的心,有一丝丝的爱慕着苏歌,尽管这件事,没有任何人知道。
她的离去,带去了我所有的思念。
是从什么时候的开始呢?第一眼吗?第一眼我就开始有一丝丝心动吗?忘了,也不想真正的去回忆那往事的时间点了。
因为我知道,我与她,这一生,不会有任何交集。
她没有倾国倾城的美丽,可以说她漂亮吗?好像没有任何闪光点呐。
她身边的灵灵,俏皮可爱。
她身边的闻静,稳重八卦。
而她呢?好像一直都是处于那种迷迷蒙蒙的,总给人一种哀愁的,优柔到骨子里的样子。
可,也许,就是喜欢这种娴静安然。
我对她的这份爱,只能随着这晚霞的天边,一样的悠然落幕吧。
我最终选择了和灵灵在一起,一样的有笑容,一样的害羞,我便将这份爱意深深的埋藏在心底,也许,终不会让它见到任何光芒。
还记得那一日娴静午后,你找到我,唯一的独处机会,我便自私的任Xing一回,邀你一起到学校的一个娴静小路走走。
当时我还记得那条娴静小路两旁有两张藤椅,我还记得藤椅旁还有一棵柳树,柳树所接着的柳絮随着风儿的吹拂而轻轻的摆动。
这个午后,真是美丽啊。
我不小心的碰触到你的指尖,那种电流的猛然流动,让我不自觉的口干舌燥。
你不介意的看向我温柔的娴静的笑着。笑容将我的心都开始变得沉静些。
身边有你的味道,真好。
接着你便说出了自己的来意,让我好好照顾灵灵,别认为灵灵是那种大大咧咧的偶尔伶俐,其实,一样的内心脆弱。
我记在了心底,因为这是你第一次,或许是唯一的一次,拜托。
看着你的侧脸,我真想久久的,不再离开这个娴静的小路,任其千米万米,不尽头。
歌儿,可以吗?
可否给我一个机会,就像雷耀和方剑锋的样子,让我下一世,也一样鼓起勇气,追寻你。
不留遗憾。
我心永恒。
歌儿,请将你的下一世的生命、幸福,属于我。
无论怎样隐藏,我都知道,早晚一天会有败露,很直接的,我接受了歌儿的建议,选择与灵灵交往。
灵灵吗?可爱俏皮偶尔贫嘴的女孩。
可是如果真的说句实话,贫嘴她拼不过闻静那八卦的精神,可爱她没有苏歌的呆萌状态。
但,她也许就是她吧,一个倔强的,有些俏皮的,让人想要给她一个爆栗的女孩。
我的身边总会围着一些可爱的高中生女孩,她们是我的学生,每个人都小了我接近十岁。
我知道,她们是憧憬着师生之间的懵懂的爱。
毕竟那时,在我也在高中念书时,也会懵懂的喜欢着某个年轻的女老师,那时的女老师,可爱的,偶尔被男同学调戏的羞红脸颊,偶尔被男同学吼道委屈的不知道该如何回嘴,那种尴尬的,那种委屈的神情。
让本就奔向成熟,奔向长大的男孩们,充满了怜爱之心,充满了占有欲。
更是觉得这个女人应该由自己来出面保护的。
想一想也觉得可笑呐,不过高中时也就是那样,每天喜欢围在这个年轻女老师的身边,偶尔看见她微笑的看向自己,轻柔细语的对自己说话,满世界,都是幸福的香味。
有时会调皮的将小镜子粘在鞋子脚面上,然后再跟老师说话时,将脚伸向老师的双腿之间,透过裙子,便是看到了那个对于女Xing来说比较私密的地方。
那时,总是会那么干的吧,什么颜色?什么材质?总是让人兴奋过头。
尽管不能流出鼻血,不过也会让这个青Chun期的荷尔蒙爆发到窃窃私语了。
回忆起自己的青Chun时代,还真有很多很多的调皮捣蛋呐。
我发了短信给灵灵,我不知道说什么,只是将自己的意思说明。
下课后,我的身边围了很多女同学,我们一同走在校园通往校门外的宽敞的道路上。
这个晚霞满天的伉俪的淡淡氤氲,苏歌就是背着书包路过这里的吧,我记得以前只有雷耀陪伴在身边一同放学,自从那个叫方剑锋的回国后,本来只有两个人的身影,突然又多了一个。
在学校里,算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算是夸张,两个算是学校顶级的帅哥,就那般像个跟班一样跟在了苏歌的后面,尽管我看得出来,苏歌的话很少。
见多了,便是雷耀和方剑锋有失风度的一起拌嘴。
雷耀,傲慢孤傲绅士风度的男孩。
方剑锋,调皮多情的外表的风度男孩。
苏歌,没有闪光灯没有个Xing没有相貌的平凡的高中生。
有时,自己都在替这两个男人不值。
其实,更替自己不值。
我用余光跟着他们三个的方向,直到走出了这个校门,直到突然想起了短信的事情。
唉,把灵灵给忘记了。
好像忘得一干二净。
我赶紧去取车,然后找了一个比较好停车的地方,赶紧给这丫头发了条短信,算是补救吧。希望她不要生气。
我以前见识过她的小暴脾气,我想,她会是有些发怒的吧。毕竟,在苏歌隐隐约约的话语中,我知道,灵灵这丫头是喜欢上我了。
我都已经27岁了,情情爱爱的暗示再看不懂岂不是傻子了这么多年。
况且,对方还是一些可爱的清纯的高中生们。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我居然用这么烂的言语形容自己,算是将语文的能力完全还给了老师,悲哀。
远远的,我看到了没有任何表情的灵灵,没有发怒的迹象,不过,也没有微笑的表情,这算什么?让我猜吗?
算了,这毕竟是自己的错误。
为了挽救,我提前从驾驶位置上下来,然后绕过车头将副驾驶的车门打开,为她引路,为她阻挡上面磕头,为她展现绅士风度。
我想了一下,这丫头肯定在刚才的道路上等我了,那自己被刚才的女生围着的画面她肯定是看见了?怎么办,总要想个办法吧。
油盐吃多了,知识掌握的很多,最主要的,我是社会人。
我为自己编了一个还算合理的理由,我尽量用比较沉稳的口气对她解释。
“刚才看到你站在路的中间,但是簇拥的女学生很多,我不能贸然的甩开她们直接去找你,如果按这样的任Xing的话,第二天会是一件不亚于在学校随地大小便的事件的。”
这么说话,会不会显得很沉稳,很成熟。
她一如反常,没有任何的较劲,并且还很温柔的眼神看向我,偶尔居然跟我玩沉默,最主要,居然还用那柔和的表情对着我。
这丫头,也会害羞?
是不是因为我的瞎话成功的欺骗了她?看来,我又发现了一项自己比较擅长的特长。
这说是约会,可是还真不知道下一步应该去哪,去做什么。长时间自己一个人自由自在惯了,也不知道应该怎么照顾女孩子了。
去吃水煮鱼?不好,上次带她们去吃过一回了。
对啊,鱼,我突然想到了一家,就是之前一个哥们带我去吃过一回,那里的鱼头棒极了,最主要的,由于自己经常去,都与那里的人混成熟人了。
他家的鱼头超级棒,是我最喜欢的菜,我不会用那种华丽的语言或者食神的品尝方式去说出吃到鱼的第一口的感觉怎么怎么好。
我只知道,好吃,这两个字,足以。
尽管,这完全与我这个美术老师的文艺细胞相差甚远。
来这家店吃饭,自然都是老熟人,这时老王走过来看着我,这小子又蔑视一般的眼神。
“女朋友吗?很漂亮哦,你小子发达了。”
唉,这小子,权当故意的吧。这完全是废话嘛。
不过,好像,一直都没真正的说出我和灵灵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如果自己承认的话,岂不是让这丫头尴尬,或者说,也许她会害羞呢?不对,以前这丫头的秉Xing,哪懂得什么叫做害羞啊,在大街上泼妇骂街时那种盛气凌人的架势根本就看不出来什么内在的害羞。
我头脑风暴了一遍,然后才调戏的说出了即将成为现实的事情。
“当然漂亮,以后要叫嫂子。”
就去权当做是一种,宣布。
宣布这丫头以后就是我的女朋友了。
女朋友啊,女朋友,我好想,突然心底有些失落,如果,假如,真的只是假如,坐在对面的,与自己一起吃鱼的,如果是歌儿该有多好。
这样,自己是会幸福的吧。
可惜,对面不是她,永远也不会是她了吧。
算了,不要想这种扰乱心神的事,歌儿有雷耀和方剑锋陪着,肯定不会感到孤独,肯定不会想到寂寞,肯定不会,想过,有我这么一个暗恋她的人。
这顿饭,我吃的,很心不在焉。
一如反常的,灵灵这丫头,也是在沉默着,沉默着低下头颅,沉默着害羞了脸颊。
我有时都忘记了自己曾经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做某件事时用的什么动作,说某句话时是什么表情。
有时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年龄大了,是不是自己内心孤独了好久,变得越来越墨迹了。
唠叨着自己。
吃完鱼后我漫无目的的开着车,我想送这个丫头回家,我也想在外面走走。
走走,去那个我喜欢散步的小花园的幽径。
我最终还是选择带着灵灵去了那个公园里走走,没有任何改变的长藤椅子,没有改变的昏黄的氤氲路灯,没有改变的通幽的安静小路,没有改变的三三两两的结伴而行的情侣或者家庭。
如果,身边的人,是你,歌儿,那该有多好。
当我无聊一人走在这里时,我曾无数次的幻想,歌儿,你也陪在我的旁边,同我一起走完这条小路,闲适的逛逛这里。
其实,这里,挺美的。会让人心境放松。
灵灵,请允许我,将现在站在我旁边的你,让我幻想成苏歌好吗?
仅仅这一个晚上就好。
请原谅我的自作主张,请原谅我的三心二意。
我轻轻的闭着双眼,我轻轻的输了两秒钟的时间,我轻轻的告诉着自己睁开眼睛,我轻轻的牵起旁边人儿的手掌。
歌儿,你的手心,好温暖。
歌儿,你的手心,开始湿润起来,是害羞了吗?
“每天早上几点出门?”我问她。
“六点二十。”
“六点二十哦?太早了。”我重复着。是真的好早哦,平日里的自己可是每天必须睡到自然醒。看来,偶尔单身还是比较好的。
不过,学校什么时候才能改革,让学生睡足了觉再去上课。这简直对学生来说算作一种折磨啊。学校就是恶魔的化身。
早也没办法,算了,还是依照吧。我突然看向她,我告诉自己,眼前的人儿就是苏歌,用尽量沉重的语气对她说着自己的决定。“以后每天早上六点四十出门,我直接到你家门口接你。”
“还有,午饭的时候一起用餐,可以选择去学校食堂,就像雷耀和苏歌那样一起,如果胃口不好,也可以出校门外找喜欢的餐厅。”
“还有晚上放学后,担心其他的女同学找我问美术的事情,也许是美术指导,你就直接到停车场,或者是校门口的十字路口那里,就是今天集合的地点去找我。”
“平时的什么节日的话,我记得有情人节、白色情人节、愚人节、圣诞节、还有那个什么清明节的,总之生日、小聚会等,我都会准备个小礼物什么的,不过,我这人对于浪漫差了一些,你喜欢什么样子的也可以提出来,我会尽量办到。”
我看到了她的沉默,我看到了她有些愣愣的呆萌。此刻,多么像苏歌啊。
“你怎么不说话?可以提出你的建议啊,我可以受用。”
如果是苏歌,她也会这样吧。
“你是在交代后事吗?”她开始调侃起来。
这丫头,还是胡来,居然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来,不过,算了,我原谅她。
可能是路灯的尽头快要过了,可能是公园里的人逐渐少了起来,可能逐渐蒙黑的夜晚开始降临了。
我有些无奈的笑着,只能选择无力的对她说着。“你这个丫头,真的不明白我所说的话吗?”
不明白吗?赶紧答应啊。我这是在追求你。
我在追求,“歌儿”,这个人,是你。
歌儿,一如刚才我的决定,我要为你过每个节日,每个节日,我都会送你最喜欢的礼物给你,每个节日,我都要带着你去每一个你想去的地方,我会为你带去你喜欢吃的东西,我会陪伴在你身边,与你一起享用这种快乐的食物,只要你幸福,我就幸福快乐。
如果你喜欢发呆,那我就选择放弃一切事情,与你共同朝着某个方向,双眸放置了空间与你一起将大脑腾空。
歌儿,其实,我的爱,很不留余地。
只要,你不要离开我的身边。
尽管,我知道我要付出的这些,那个真实的对象,不是你。
可是那又能如何,只要我的大脑,我的眼睛,所看见的,所感受到的,那个人是你就好。
何况,她又是你的朋友,她的身上肯定会有你的气息。
你们一起听课,你们一起调侃,你们一起说些私密话,你们一起聊着八卦。
也许,你们还会有拥抱亲亲的动作。
所以,当我拥抱她时,那个时候就会在拥抱你。
当我亲吻她时,那个时候真正的嘴唇所碰触的,会是你的清纯。
我就这样自欺欺人,尽管我知道,我开始喜欢了这种的自我催眠。
歌儿,我会听你的话,好好爱着你的朋友。
歌儿,我会听你的话,好好的对待你的朋友。
可否给我一个机会,就像雷耀和方剑锋的样子,让我下一世,也一样鼓起勇气,追寻你。
不留遗憾。
我心永恒。
歌儿,请将你的下一世的生命、幸福,属于我。
番外四:闻静篇
苏歌走了,那丫头走的还真让人觉得愤怒。
离开了,带走了雷耀和方剑锋两个优秀男人对你的爱。
如此残忍。
有时我好羡慕你,没有任何闪光点,没有任何Xing格的女孩,居然就可以抓住这两个男孩为你厮杀狂妄。
一个男人为你哭泣,一个男人为你消瘦。
你有何种魅力,可以将两个人折磨到如此地步。
我为他们所付出的这一切,感到不值。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也会舍不得你,尽管,我应该觉得自己恨你。
歌儿,我,想你了。
我喜欢方剑锋,没错,这份爱没有人知道。我也在将这份爱隐藏的无人可以窥探。
还记得那日你第一次出现在大家的面前,我想,我是真的被你的光鲜亮丽所折服,其他人在我的眼里,便是小角色一般的存活了。
你的出现,牢牢的锁住了我的眼睛。
以及我的灵魂,无法自拔。
是否选择的心脏也是在为你跳动,每日的脉动,波动,都是牢牢的为你调整着。
高一那年,我听过你的名字,可是一切,只是围绕着苏歌,你的猛烈追求,你的一心一意无穷已。
那时,我还是一个懵懂少女,完全不理解的你的那种屎壳郎般的浪费时光。
偶尔也会,遥遥的,看着你围着苏歌的周围。
那时,你的整个人都是围在苏歌的身边,没有了自己的气质,没有了一个男人应该享有的尊严。
我替你,不值。
再一次所知道的消息,便是你选择离开了这里,去往了那个令人向往的浪漫国度,法国,你说要深造一些更多的知识。
尽管,那时我根本没有真正的仔细的看清你的面容。
这一去,便是一年半。
一个说不长真不长,可是如果选择度日如年的心情生活的话,那便是一个长久的等待。
一个遥望无期的等待。
我没有想到的是,身边开始多了一些人起来,雷耀出现了,他的降临,一如当年方剑锋相同的效果。全校师生疯狂,也是他依旧是一个追求者的身份生存。
说句实话,苏歌,苏歌,没有任何闪光点,一个没有任何个Xing,更甚者没有相貌的女孩,为何,这两个男人都是对她不离不弃。
有时,我都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知道,他们都知道我的身世,我生在一个很有钱的家庭里,我有着富二代的生活,我有着别人羡慕的环境。
可是,我讨厌我的父母,他们总是对我管教,没有任何的自由,没有任何的自主想法。
傀儡。
我对自己说,我这样形容自己。
我只要每天都做着他们喜欢的样子就好,只要安安稳稳的长大,安安稳稳的嫁给一个如意郎君,安安稳稳的接下来的相夫教子,只要,我一切安安稳稳的就好。
我知道,我的心不是这样的,我喜欢每天的八卦,我喜欢调侃语言,我喜欢不用做着大家闺秀应该做的事情。
可是我,无力反驳,只能等待高中的真正到来。
我对自己发誓,只要自己升入高中,一定要住校。一定要不再听到他们的所谓正确的说教。
我如愿的升入了高中,可是那所谓的住校,还是被驳回了,我的誓言被当成了狗P。
不过,我认识了灵灵,我认识了苏歌,我认识很多新鲜的不同血液,我开始释放着自己本就扎在心底的张狂,我开始八卦,开始搜集着所有学生的情报,开始说一些不再拘束的调侃似语言。
尽管每天都要回家,尽管每天都要继续听着说教,但是,这个高中,我对自己说,还是要改变的。
我想,我的这个一生,总是要平淡无奇,只是,你住了进来,我的心脏,开始为你所搏动。
虽然,我知道,我没有任何的机会站在你的旁边。
那一日,我看到你在为苏歌与雷耀斗嘴。
那一日,我看到你在为苏歌买零食。
那一日,我看到你在为苏歌补习功课。
那一日,我看到你在为苏歌落寞背影。
那一日,那一日,我看到了很多那一日。你总是围着苏歌转来转去。就像雷耀那样,说尽了一生一世。
我没想到雷耀最终还是离开,苏歌选择了你,我没想到,我真的以为苏歌会选择雷耀,与他结伴。
我伤心,我难过。
但是那又有什么办法,我知道你爱苏歌胜过一切。
不过,你的爱是那般的可笑,直到最后,苏歌病危,我们所有人才明白为何苏歌最终放弃了雷耀,原来,这一切,才发现,苏歌最终锁爱依旧是雷耀啊。
方剑锋,你瞧你多么的可笑。
苏歌最后一刻还是走了,我没想到你叫来了雷耀为她送走最后一刻,方剑锋,你的爱,太伟大,太微不足道。
方剑锋,是否可以,下一世,可以转身看看我。
是否可以,像这一世你爱苏歌这样,转过身来爱上我。
番外五:方剑锋篇
苏歌的离去,至今我都无法能认清这个事实,五年了,我爱了她五年,可是,为何,你在离去的那一刻,你在知道自己病危的那一刻都是在选择雷耀的陪伴。
尽管是我促使了这一切的发生。
我心痛,我什么都不想说了,这一世我爱你。
苏歌,请下一世,不要在让我看到你,我不再想这般累。
番外六:苏歌
雷耀,谢谢你,这一世依旧爱我。
方剑锋,谢谢你,这一世始终伴着我的身边。
灵灵,谢谢你,这一世成为我的好朋友,带给我欢笑。
闻静,谢谢你,这一世让我感受到了八卦的魅力。
于航,谢谢你,这一世让我看到了我的好友灵灵的幸福洋溢。
唐嫣,谢谢你,谢谢你爱上了我的爱人,尽管这一生,雷耀只能属于我,他的爱只能给我。
番外七:雷耀
我的爱人,歌妮雅,这一世没有抓住你,下一世,你也一定要等我。
番外八:王小亮
其实我是一个比较悲催的角色,在整个故事中只是起到了一个凑字数的作用,为什么这么说呢?不是我不自信,你们仔细瞧瞧写我的那一段,根本就是一种小人物的挖苦嘛,实在是太丢人的存在了。
对了,言归正传,说道自己喜欢的人,好吧,我也是diǎo sī的存在,如大家很容易猜到的女主角,唐嫣妹妹了。
嘿嘿,我也是正常的青Chun期男孩,不喜欢唐嫣妹妹这样的难道还喜欢苏歌那种的?
呸呸,不对,因为苏歌是雷耀的,或者也许也是方剑锋的,总之,不是正常的那一类关系了。
唉,好烦,为什么唐嫣妹妹就不能正眼瞧我一回呢?天天围着雷耀转什么转,不知道雷耀是苏歌的吗?
喂,喂,唐嫣妹妹,给我个机会吧,我也是不错的,很优秀的。
番外九:唐嫣
我不想多说什么,我只是觉得自己很悲催。
我没想到最终苏歌姐姐会离去,那种决裂的方式,那般的让人觉得哀伤。
苏歌姐姐离开了,最终也没有离开雷耀哥哥的心。
这个男人,也没有回头选择我,没有任何机会。
我不想了,我不想哭,不想难过,不想伤心。
还有,王小亮学长,麻烦离我远一点,机会是给高富帅的,你这diǎo sī就好好的继续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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