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在训练基地那些日子,戚金还没遇到过能还手的人,因为他的动作快,而且力气大,在长途客车上,那个小偷也无法还手,昨夜里遇到的两个男子都是一招打趴下。
没想到这个醉酒之后毫无反抗力的女人竟然还有反抗的余地。
“咦。”戚金惊讶了一下,立刻退后一步,闪开女人凌厉的一脚,松开准备擒拿女人的手腕。
女人的眼神像是喷出火来,盯着他问道:“你是谁?这里是什么地方?”
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戚金说道:“昨天你喝醉了,有两个男子想把你带走,我救了你回家,这里就是我住的地方。”
女人不是傻子,她醉酒醒来之后,知道自己的状况,但是被两个男子带走之后的那一段是空白,完全不记得了,她的身体没有异样,没被人做出禽兽不如的事情,这一点还是确凿无疑的。
她退后一步,跟戚金拉开距离,彼此保持相对安全的范围,这才说道:“你叫啥名字?”
“戚金。”
“很好,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会报答你的。”女人说道:“我叫史红云。”
戚金看到她这么说话,这才放下准备搏杀的姿势,懒洋洋地说道:“不客气,我觉得你在醉酒之后,一切行为都是不由自主的,那两个人也许是你的朋友,但是趁人之危不是男人应该做的,我救下你,也是顺手而为,不必言谢。”
史红云赞赏地说道:“看样子,你也是在社会上混过的。”
“算是吧。”戚金根本没出来混过,他的言谈都是从张季月教给他的案例中累积出来的,若是仔细追查,他根本没有在社会上混过的经验,一定会露陷的。作为一个半吊子的社会人,戚金也算是合格,毕竟他的岁数还不到二十岁,有理由让人相信他不是混子。
“你属于哪个社团的?”史红云接着问道。
“我是自由人,过来找一个打工的地方。”戚金摆摆手说道:“你走吧,以后注意一些,不要喝得那么醉。”
“既然是过来找打工的地方,说不定我能帮得上你。”史红云看出来了,戚金至少练过几天,擒拿手十分干净利索,她的手腕跟戚金相碰,被他的力量弹开,隐隐作痛,说明戚金的力气很大,虽然他们没有分出胜负高低,史红云感觉不是戚金的对手。
这是一个心地善良,品质高洁,身手强大的年轻人,人才难得。史红云有意招揽。
戚金的眼珠子转了一圈,眼前是一个机会,救了史红云,她应该不会恩将仇报,借此机会进入社会组织中,也算是有一个出身的机会了。
他笑道:“好啊,请史大姐多多关照。”
“你家里跟一穷二白没啥区别啊。”史红云看了看四周,连一件摆放的艺术品都没有,好在家里空荡,还算是干净整齐。
“刚刚搬过来,没来得及收拾。”戚金倒是不在意这些,直言相告,说道:“你们是一个很大的组织吗?”
“不算是大,只有十几个姐妹混碗饭吃吧。”史红云斜斜睥睨一眼。
“十几个姐妹?”戚金想了一下,说道:“月姬帮不会全是女人吧?”
“你说的很对,如果你加入的话,那是第一个男人。”
皱了皱眉头,戚金说道:“你们干啥的?不会是那种人吧?”全是女人的帮会,让他想到怡春园、青楼等场所。
“你猜想的很对。”史红云根本没有问他想到的是啥,马上作出回答。
戚金的心里一阵腻歪,一问一答之间,对于史红云有了了解,就是老鸨子的角色,这样看来,被两个男人劫持,也是有原因的,一定清楚她的出身来历。他横插一脚,说不定给自己招来祸患。
史红云看他沉默不语,接着说道:“我不是那种人,但是姐妹们在一起,也是有原因的,各人有个人的难处,你看不起我们,那就算了吧。”
“我不是看不起你们。”戚金犹豫了一下,放弃眼前的机会,他想不出还有什么机遇融入社团中,无意中救了史红云,她应该不会怀疑自己的来历。不如跟月姬帮混,再找另外一个机会,难保对方不追查他的来历。他的来历不经追查,毕竟是一个从刑警学院出来的人,这个秘密暴露了,没有任何一个敢让他加入。
“那就加入我们,你帮了我,我帮助你,也是报答你救命之恩的方式,我史红云不习惯欠别人的人情,跟着我混,比打工有前途。”
“好吧。”戚金终于答应下来,掷地有声。两个人一拍即合。
两个人谈完这些之后,开门出去。戚金摸了摸门钥匙,请史红云先走,他出来的时候,看到住在隔壁的女孩子正在关门。女孩子看到戚金家里有两个人一起出来,圆圆的眼睛落在史红云的身上,她从史红云穿着暴露的衣服上看出来跟戚金不是一家人。
史红云穿着紫色的裘皮大衣,尽管是大冬天,下身依旧套着白色的呢裙,这种女人在夜总会经常出现。
“哼。”女孩子不屑地看着戚金,看来他真不是好人,一个男人离家在外,忍受不了长夜漫漫的寂寞,找小姐鬼混一宿。这种人在京城很常见。
史红云的眉头聚在一起,她从女孩子的眼神中觉察到戚金的邻居对她怀有莫名其妙的敌意。
“啥情况?”史红云问道。
耸耸肩膀,戚金没去看女孩子的脸色,他觉得女孩子的社会经验浅薄,还比较有个性,用眼角看人,很骄傲。跟他不是一路人,只管对史红云说道:“史姐,不相干的人,理她作甚?”
史红云的经历很复杂,是那种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虽然觉得隔壁的女孩子态度上有问题,却不再追究下去,只当是路人甲好了。她挽着戚金的胳臂,两个人一起下楼。
女孩子看他们在一起的样子不像是不正经的,一时猜不透他们的关系,蹙眉半晌,脚步蹬蹬跟着下楼。
戚金随着史红云到酒店吃了早餐,酒店吃饭远远比街头小店贵得多。同样的早餐,花的钱十倍多。换做戚金一个人,他绝对不会这么浪费,跟着史红云在一起,需要一个随和的态度,还有跟史红云脚步一致的原因在内。花钱多少在其次,主要是取得史红云的信任,不能露怯。
吃饭之后,史红云打车带着他来到一家名字叫“红髅酒吧”的夜总会门前。说道:“我们就在这里做事。”
大门分明关着,戚金诧异地说道:“怎么关着门啊?”
史红云眼神怪异地说道:“夜总会都是晚上营业的,白天没有人来,你难道不知道吗?”心里暗暗嘀咕:“真的是出来混的人?”
拍了拍额头,戚金嘲笑道:“一时忘了,史姐的魅力太大,脑子不够用了。”
“哈哈……”史红云明白了什么,说道:“你根本没进过夜总会吧?”
她猜对了,戚金以前就是一个学生,根本没在社会上混过,夜总会里面是啥情况他根本不知道,只知道那个地方不适合学生,这也是父母告诫的。夜总会是一种消遣娱乐的地方,不亲身进入体会一下,凭着别人解说,不会有身临其境体会更深。
戚金也从史红云的话语上觉察到自己的差距,混社会也不是留一头长发,带着无敌旋风脚就能进入的。真的需要“混过”才能让人相信他是出来混的人。
看来,刑警学院的领导也有经验,不是一下子让他做卧底,而是迂回一下,让他先体验体验。
戚金无法解释自己的窘迫,最好是装作糊涂,反正他也不是寻找史红云的犯罪证据。月姬帮只是一个跳板,他的出身就是月姬帮做背景,给将来做一个铺垫。
史红云住在红髅酒吧附近的一个小区里面。
带着戚金上楼,史红云说道:“我们姐妹住在一起,包了一个楼层,大家在一起相互之间有一个照应,你要记住一点,别人的私事不要随便问,出来做事的人,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血泪史。”
“是这样的啊?”戚金忽然明白了,做小姐的人,可能不全是那种好逸恶劳的,也有迫不得已的苦衷,他想了一下问道:“史姐能说说自己吗?”
犹豫了一下,史红云不悦地说道:“我没啥好说的,你想知道我的过去,等有机会再说吧,我看你倒是应该好好说说自己。”
“哈哈哈……我可没啥好说的,上不了大学,不甘心给人打工,出来混混,有机会捞世界而已。”戚金觉得不应该欺骗史红云,最起码她很真诚,更不可能说自己是警察的身份,先蒙过去再说。
史红云没追根刨底。
这一个楼层有两个门,史红云打开里面的一扇门,扑面而来是一股呛鼻子的脂粉气,刺激的戚金接连打了两个喷嚏。心想,这里真是小姐的窝巢,脂粉气那么重,如果让熟人知道我跟小姐混在一起,以后真的没脸见人了。
对待做这种事的女人,他还是有点过不去自己心里那个坎。
“你喝点什么?”史红云把钥匙放在进门的吧台上,脱下鞋子问道。
“随便吧。”戚金还没有想好,他好奇地看着以粉红色为主调的屋子,这里的女孩子是不是很漂亮,她们会如何看待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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